大家都會關注到這樣一個現象,那就是馬路上的人越來越多,汽車也越來越多,非常容易出現汽車碰撞行人的事故。這個時候我們可以看到,新的交通法規很明顯更加照顧行人,會將更多的事故責任推向汽車駕駛者一方。這時候問題來了,如果是行人過馬路的時候闖信號燈在先,然後出現的事故,車主是不是還應該對此負責呢?如果是,責任比例又有多大呢?

我國現在施行的交通法規明確規定,開車的一方一定要注意避讓走路的人,汽車在通過路口的時候要降低車速,如果過馬路的人比較多,或者有老人、孩子,走路比較慢,那汽車就需要暫時停下來,等行人通過馬路,確定沒有危險之後再通過路口。如果確實是行人闖紅燈在先,一旦發生事故,車主仍然是負有責任的,如果車主真的沒有什麼錯誤,那也要承擔事故中10%的責任。但是責任比例與事故造成的結果之間沒有關聯,也就是說,無論闖紅燈並被車輛碰撞的行人最後只是受傷還是死亡,都不會改變車主所應當承擔責任的比例。

這樣一來,我們就看到了保險的必要性。車主的事故責任並沒有受到事故結果的影響,但是行人萬一因此失去了生命,那就太可憐了。所以走路過馬路的時候一定要當心,不要覺得交通規則向着自己,就隨便闖紅燈,萬一出了什麼事,不但自己遭罪,家人也會跟着擔心、受累。

但如果車主是因爲其他原因碰撞了行人,尤其是喝完酒以後開車這樣惡劣的行爲,就必須承擔相對應的責任,甚至受到交通法律法規的懲罰。所以開車的時候也要謹慎、自律,不要輕視自己和別人的生命。

綜上所述,馬路畢竟是一種公共場所,開車的人自然應該隨時保持警惕,要遵守交通法規,及時避開行人,禮讓其他車輛,遵從信號燈和交警的指揮,不要在喝酒以後駕駛。對於走路的人來說也一樣,不要認爲自己更受法律保護,就不在意現實中存在的危險,也要注意過往的車輛,不要隨意闖紅燈。開車的人和走路的人,都多爲對方想一想,那麼就會減少很多事故的發生,同時我們的交通狀況也就會有很大程度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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