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8日,銀保監會官網信息顯示,農業銀行金華分行因信貸資金被挪用於支付購買土地款項、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等五項違法違規事實遭罰145萬元。銀保監會金華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對農業銀行金華分行作出罰款人民幣145萬元的行政處罰。

原標題:農行一分行遭罰145萬元:信貸資金被挪用買地、違規流入股市

4月28日,銀保監會官網信息顯示,農業銀行金華分行因信貸資金被挪用於支付購買土地款項、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等五項違法違規事實遭罰145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農業銀行金華分行此次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共有五項。具體包括:信貸資金被挪用於支付購買土地款項、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虛增存貸款、員工違規保管經客戶簽章但關鍵條款空白的合同及承諾書等重要資料和浮利分費。

銀保監會金華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對農業銀行金華分行作出罰款人民幣145萬元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2020年4月20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農行屢喫監管罰單。

3月17日,銀保監會吉安監管分局對農業銀行遂川縣支行一次下發5張罰單,農行該分支機構因內部控制失效,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處以200萬元的罰款。此外,三名責任人被警告,一名責任人被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3年。

3月18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關於對人保壽險、農業銀行和郵儲銀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爲進行行政處罰的通報》,直接點名農行在保險業務等方面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爲,包括銷售行爲可回溯制度執行不到位、可回溯基礎管理不到位等。

銀保監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決定對農業銀行共計罰款200萬元。其中,農業銀行總行罰款50萬元,3家支行罰款共計150萬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