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原標題: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等公告:“發錢”!

日前,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多家銀行發佈公告,擬實施2024年中期分紅。

多家銀行擬實施中期分紅

5月10日,齊魯銀行在公佈的2023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材料中提到“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確定2024年中期利潤分配相關事宜”。

5月9日,南京銀行發佈公告,《關於提請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決定2024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作爲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同日,紫金銀行在公佈的關於2024年中期分紅安排的議案中提到,將根據監管工作要求和中期經營情況,擬於2024年中期結合未分配利潤與當期業績進行分紅,以屆時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公告確定的股權登記日總股本爲基數,派發現金紅利總金額不超過相應期間歸屬於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4月29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5家國有大行均發佈公告,擬實施2024年中期分紅

其中,工行、農行、中行、建行4家銀行表示,根據經審閱的2024年上半年財務報告,合理考慮當期業績情況,在2024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潤的條件下,實施2024年度中期分紅派息,年中股息總額佔2024年半年度實現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比例不高於30%

後續在制訂202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時,工行明確將扣除已派發的中期利潤分配金額,農行、中行、建行均明確將考慮已派發的中期分紅因素。

對於擬實施中期分紅的原因,交行稱,是爲進一步貫徹落實監管政策導向,使投資者及時分享公司發展紅利,增強投資者獲得感。

除上述大行之外,江蘇銀行、上海銀行、蘭州銀行、蘇州銀行、上海農商行等銀行均公告,有實施2024年度中期分紅的安排。

其中,上海銀行明確,現金分紅上限爲不超過當期合併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

上海農商行稱,2024年中期分紅比例上限是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未分配利潤爲基準,合理考慮當期利潤情況,不超過相應期間歸屬於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銀行是分紅“大戶”

今年以來,政策積極引導推動有條件的公司一年多次分紅

在今年4月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國九條”)明確,加大對分紅優質公司的激勵力度,多措並舉推動提高股息率。增強分紅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推動一年多次分紅、預分紅、春節前分紅

5月10日,證監會發布《關於修訂<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的決定》。其中增加的一條爲“上市證券公司應當牢固樹立回報股東的意識,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等規定,結合公司經營管理情況,制定對股東回報的合理規劃,對經營利潤用於自身發展和回報股東進行合理平衡,重視提高現金分紅水平,鼓勵形成實施股份回購的機制性安排,積極通過一年多次分紅及回購註銷的方式提升股東回報、優化治理結構

長期來看,銀行是上市公司中的分紅“大戶”

上市銀行十分重視投資者回報,在兼顧銀行長遠利益、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及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基礎上,長期注重利潤分配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例如,國有大行中,工行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股現金分紅比例分別爲30.9%、31.3%、31.3%;農行、中行、郵儲銀行近3年現金分紅比例均爲30%;建行近3年現金分紅比例分別爲30%、30%、30.1%;交行在本次公告中也提及,已連續12年現金分紅率超過30%。總體來看,僅2023年度,六大行擬派息總額超過4100億元

股份行中,招商銀行近3年分紅比例分別爲33%、33.01%、35.01%;民生銀行近3年現金分紅比例均超過30%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近3年現金分紅比例均超28%;浙商銀行2022年、2023年度現金分紅比例分別爲37.79%、31.98%;浦發銀行2023年現金分紅比例超過30%。

在2023年業績發佈會上,一些銀行也透露了未來持續提升股東回報的計劃,如招商銀行、中信銀行等。

中信銀行董祕張青提到,“近幾年,我們在A股、H股市場的股價表現還是比較積極的,也給投資者帶來了比較好的收益回報。從中長期來看,上交所鼓勵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比例達到30%。作爲中央金融企業,提高對股東的回報也是我們的責任擔當。未來,在新三年戰略規劃的引領下,我們會持續鞏固我行向穩、向好的經營發展態勢,在此基礎上,保持穩中有升的現金分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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