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原标题: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公告:“发钱”!

日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拟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

多家银行拟实施中期分红

5月10日,齐鲁银行在公布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提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5月9日,南京银行发布公告,《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紫金银行在公布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中提到,将根据监管工作要求和中期经营情况,拟于2024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国有大行均发布公告,拟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

其中,工行、农行、中行、建行4家银行表示,根据经审阅的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在2024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派息,年中股息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于30%

后续在制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工行明确将扣除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农行、中行、建行均明确将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分红因素。

对于拟实施中期分红的原因,交行称,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管政策导向,使投资者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除上述大行之外,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兰州银行、苏州银行、上海农商行等银行均公告,有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安排。

其中,上海银行明确,现金分红上限为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海农商行称,2024年中期分红比例上限是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银行是分红“大户”

今年以来,政策积极引导推动有条件的公司一年多次分红

在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明确,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5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其中增加的一条为“上市证券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进行合理平衡,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鼓励形成实施股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积极通过一年多次分红及回购注销的方式提升股东回报、优化治理结构

长期来看,银行是上市公司中的分红“大户”

上市银行十分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银行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基础上,长期注重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例如,国有大行中,工行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30.9%、31.3%、31.3%;农行、中行、邮储银行近3年现金分红比例均为30%;建行近3年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30%、30%、30.1%;交行在本次公告中也提及,已连续12年现金分红率超过30%。总体来看,仅2023年度,六大行拟派息总额超过4100亿元

股份行中,招商银行近3年分红比例分别为33%、33.01%、35.01%;民生银行近3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30%中信银行、光大银行近3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28%;浙商银行2022年、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37.79%、31.98%;浦发银行2023年现金分红比例超过30%。

在2023年业绩发布会上,一些银行也透露了未来持续提升股东回报的计划,如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

中信银行董秘张青提到,“近几年,我们在A股、H股市场的股价表现还是比较积极的,也给投资者带来了比较好的收益回报。从中长期来看,上交所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达到30%。作为中央金融企业,提高对股东的回报也是我们的责任担当。未来,在新三年战略规划的引领下,我们会持续巩固我行向稳、向好的经营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保持稳中有升的现金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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