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宣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不久 振華股份制造車間發生事故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8月13日,振華股份(603067,SH)公告稱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公司製造車間一名員工被捲入皮帶,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上述事故發生前不久,即今年6月上市公司也曾發生一起事故並導致1名員工受傷死亡。就此,振華股份還曾於今年7月底宣佈將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這次安全生產事故後,振華股份有何應對舉措?

事故前剛宣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從公告來看,振華股份對於安全生產頗爲重視。例如,公司今年3月底發佈的公司2017年年報中,相關公司2018年經營計劃六條舉措中,首先就提到了安全生產,“2018年,公司將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崗,責任到人;紮實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加強風險防範,排除安全隱患。”

不過,2018年8月13日凌晨2時48分左右,振華股份制造車間仍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對於上述事故,振華股份公告稱,公司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救援,並按相關規定與程序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報告。目前事故原因還在進一步分析調查中,善後工作正在有序開展,該事故未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故不是振華股份近期首次發生事故。今年6月12日,振華股份公告稱,公司於2018年6月11日上午9時35分,一輛到公司裝貨的集裝箱貨車突然失控,導致1名員工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7月26日,振華股份稱,經過對事故原因的分析調查,相關證據的蒐集、檢驗、鑑定,黃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西塞山大隊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認定爲交通事故。

對於上述事故,當時振華股份表示,公司將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員工安全意識教育,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避免類似事故發生。

曾因安全生產事故遭行政處罰

剛剛於7月底宣佈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時隔半個月即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這是否意味着振華股份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存在問題?公司有何改善舉措?就相關問題,8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振華股份董祕辦,但電話未獲接通。

記者注意到,早在上市前,振華股份也曾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據公司2016年發佈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2015年3月5日,公司曾發生致鉻酐車間反應工序操作工受傷並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

就上述事故,黃石市西塞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於2015年5月5日分別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單位)》,對振華股份處以罰金20萬元;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個人)》,對公司董事長蔡再華處以罰金2萬元;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個人)》對公司總經理柯愈勝處以罰金1.5萬元;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個人)》,對柯尊友處以罰金1.1萬元。

招股說明書還顯示,2016年7月15日,振華股份廠區內也曾發生一起事故,造成黃石華鴻建築有限公司(振華股份“新鉻粉項目”廠房的承建施工單位)的一名員工受傷後死亡。不過,根據黃石市西塞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於2016年7月19日出具的證明,初步認定前述事故安全責任主體爲施工單位黃石華鴻建築有限公司,未對振華化學就該事故進行行政處罰。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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