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公益和慈善是两个不同维度的概念,并不适合比较范围大小,也不存在包含关系。

“公益”,是公共利益的简称,公共利益介于国家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本质上是社会成员以个人和组织的形式以非政府非营利的方式自觉自愿地参与宏观性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行动。比如民间公益组织和个人参与的文化艺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等。

慈善就是帮助他人快乐,悲就是帮助他人去除痛苦,慈悲就是离苦得乐。

慈善可以成就慈悲心,让内心充满阳光。平常人关注的都是自己,如果心里只有这个小小的“我”,对自我的执著就在增长,贪嗔痴也在增长,必然带来烦恼。当我们开始关注众生,并通过种种慈善行去利益他们时,内在的慈悲就会随之增长。当一个人心里装满了众生,烦恼和痛苦自然没有立足之地了

慈善可以对治嗔恨,有利于社会安定。在今天,因为道德缺失、竞争激烈,很多人嗔心炽盛,使整个社会充满戾气,恶性案件频频发生。嗔心和戾气也是因缘和合的,如果这个社会多些慈善,就会多些温暖人心的帮助,多些化解戾气的关怀。人们就不会因为痛苦而心生嗔恨,因为绝望而走向极端。

社会资源通过公益组织输送到需要公益的人群中,所以公益组织应不断提升自己“输送公益”的能力。

我的观点是,公益它是一种利他行为。美国总统林肯曾说过,每一件利他的行为背后都有自私的目的。当然,这里的“自私”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自私。这种自私可能是出于获得内心的平静,可能是为了得到周围人的肯定,也可能是为了锻炼自己的社会能力。投身到公益的行列中也会得到很多快乐,

在参加公益的人群中,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类是我称之为“纯公益”的观点,即认为带有商业目的的公益活动不是公益。比如,某商家在其捐献的东西上打上广告,在做公益活动时顺带做本公司产品的宣传等。怀有纯公益观点的人群不接受此类的公益活动。

而另一类相对的观点,是认为“有比没有好”。哪怕带有商业目的,只要有益于需要公益辅助的那些人,就是可以被接受的。

我个人是偏向后一种观点的。如果商家在做公益时加点自身的宣传也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不诱导他人购买其产品,所做的公益活动的确可以为公益的目标群体增加福利。在此前提下,我个人觉得,有总比没有好。

如果你有空闲的资源,不妨一起来公益?

文章来源:李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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