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得好不如爸爸好,幹得好不如住得好。不管你考試成績多麼優秀,都不如有個爸爸;不管你多麼努力工作,這輩子也很難賺到一千萬,但是如果你住的地方正要拆遷,你的土地被修路建廠徵收,那麼你可以躺在百萬千萬甚至上億鈔票上,做夢都能笑醒。這句話在古代也是適用的,比如劉墉就不用參加什麼鄉試(考中了可以當舉人),因爲他老爹劉統勳是當朝一品大學士,劉墉有資格(恩蔭)直接參加殿試,給個全國第五(二甲第二)都是“屈才了”。至於拆遷徵地,古代一直都有,但是想通過徵地補償而一夜暴富,那也只能是在夢裏想一想,而且做夢很可能會哭醒。今天咱們就來挑選離我們比較近的朝代,來看看宋朝元朝和清朝是怎麼進行徵地補償的。看完之後,我們就會發現元朝的荒唐清朝的霸氣,而宋朝的徵地補償讓人無法評價——苦了百姓富了知縣和保正。

徵地範圍最廣的,當然是元朝和清朝,因爲那些騎着馬來到中原腹地的征服者,可以說是“房屋一間地無一壟”,但是他們是人上人,打贏了自然要良田美宅嬌妻美妾錦衣玉食享受一番,於是元朝部分統治者提出了一個荒唐的解決辦法:土地不許種莊稼,讓它撂荒長草:“耕不稼,謂之草場,專放孳畜”,我們好用來放牧。但是這辦法太荒唐了,連有點頭腦的忽必烈都不肯完全推行。但是忽必烈不許把耕地變草原,可不是爲了地主和農民着想,他拿着土地另有用處——全部沒收分給有功之臣和寺廟(當時到道教已經式微,和尚喫香),比如賞給撒吉思益得到一千頃,而像大護國仁王寺、大承天護聖寺這樣的有名寺廟,土地都數以十萬頃計。

至於清朝,就不用多說了,入關之後的八旗貴胄很霸氣:“京城核心區域的漢人通通給我搬家,這塊地方我們徵用了!想要補償?我們只有刀子,你們能得到的補償就是自己的性命——要想帶着活命離開,就把房子傢俱都給我留下!”那些滿心歡喜地想把烏紗換成頂戴的達官顯貴連滾帶爬地淨身出戶,而舉國上下的老百姓就更苦了,因爲清朝還發明瞭一個新詞:“跑馬圈地”。但是清朝的皇帝“很講理”:“我圈了你多少土地,在別的地方給你補償多少。”結果就像《清朝全史》說的那樣:被圈佔的是“膏腴民田”,補償的是“鹼薄屯地”,而且“離其田園,別其墳墓,遠者七八百里,近者亦三四百里,廬舍無依,籽種未備,困難多端。”被圈地的老百姓跑得快的,留下老婆還能逃一條活命,跑得慢的,八旗兵殺幾個漢人是不需要償命的,即使罪大惡極,地方官府也沒有權利過問,人家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宗人府。

元朝和清朝從遊牧走向農耕,荒唐霸道都是本性使然,說多了都是血淚。那麼一直秉承農耕文化的中原王朝又是如何進行徵地補償的呢?作爲農耕文明的繼承者,我們可以拿宋朝來舉例,因爲視土地如生命的中原王朝大抵如此。在歷朝歷代的官方史書中,都有一章叫做《食貨志》,裏面基本都會提到土地徵收補償制度,咱們今天就截取其中一個片段來管中窺豹。

宋朝這次徵地補償發生在南宋理宗趙昀景定四年,趙昀是個醉生夢死的荒唐皇帝,執政的賈似道又是一個有名的奸臣,在這對昏君奸臣的統治下,徵收農民的土地,也是不敢不給補償,但是昏君奸臣制定的補償標準,被下面層層揩油,到頭來苦了百姓富了知縣和保正(似乎相當於後來的村長)。

宋理宗時期,宋朝已經快完蛋了,長江以北的土地基本都丟光了,但是“聯蒙滅金”需要錢,“功臣勳貴”要賞賜,打仗可以加稅,這個好辦。賞賜功臣新貴要賜予土地就難辦了——北方大量人口帶着祖產湧入買房子置地,也催生了江南房地產泡沫,寸土寸金的時代,可以由官府只配的土地越來越少,於是官府想起了一箇舊名詞:“逾限田”。所謂逾限田,就是官府規定你可以由一百畝(這是個用來舉例的數字,不一定是一百畝)土地,但是你實際擁有一百五十畝,那麼對不起,你這多出來的五十畝就屬於逾限田,是要由官府徵收之後重新分配的。

按照當時殿中侍御史陳堯道、右正言曹孝慶、監察御史虞慮張晞顏等人根據土地普查結果算了一筆賬:“把兩浙、江東的逾限田的三分之一徵收歸國有,至少能得到一千萬畝,租給農民去種,每年能得到六七百萬斛地租,這些糧食賣了咱們日子就好過了。”這裏面達官貴人是打好小算盤了:逾限田三千萬畝是一定要全部徵收的,但是隻交給朝廷一千萬畝,剩下的兩千萬畝是可以由大家分肥花差花差的。

於是經過“認真論證”,朝廷大佬出方案,賈似道首肯並上報宋理宗覈准,制定徵地補償標準如下:按土地肥沃貧瘠程度區別對待,能收一石地租的每畝補償二百貫,能收六鬥以下的按最低標準補償一百二十貫,但是這補償不全都給錢,五千畝以上的大戶,給百分之五的現金(銀半分)、百分之五十的委任狀(官告五分,等於你向朝廷買官了)、百分之二十的度牒(度牒二分,看來出家執照也很值錢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紙幣(會子二分半,當時金融體系已經崩潰,會子早就成了金圓券)。至於一千畝以下的,一分銀子都不給,,給一半紙幣一半度牒,五百畝以下的小家小戶,連度牒都不給,全都是紙幣。

在這樣的制度下,地主和自耕農要是願意自己的土地被徵收那才叫見了鬼了呢:委任狀和度牒或許還能賣出點錢,那紙幣用來上廁所都嫌硬。但是地主和農民且慢抹眼淚,因爲嚎啕大哭的日子還在後頭呢。徵收土地在歷朝歷代都是官員們的生財之道,層層揩油之下,巡撫道臺(這就是個比方,宋朝沒有巡撫道臺,後來有)知縣保正喜笑顏開,被徵地的連一分銀子和一張紙幣都沒得到(告、牒各半),知縣和保正發放給被徵地方最高的補償是每畝四十貫(只有朝廷標準的五分之一,而且是價值四十貫的度牒和委任狀),只有最低標準的三分之一。更奇葩的是給你的度牒和委任狀還不允許買賣,於是被徵地的地主和農民都很糾結:這些委任狀和度牒是真是假?我是拿着委任狀排隊等着當官還是出家當和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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