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土地一直都是被所有人羣共同關注的一個焦點,不僅僅是靠它喫飯的農民,還有那些靠它發財的人——違法佔用永久性基本農田!

  而永久基本農田是指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農田。

  2018年,農業部公佈了《2018年種植業工作要點》,其中規定農業部將會同國土部門劃定永久基本農田15.5億畝,做好上圖入庫、建檔立冊;

  但是,違法佔用農田?長久不衰!

  儘管國家明令對永久性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但是,永遠都會有人或者企業任性違法。他們在基本農田上建生態園、建莊園、仿古園、農家樂、光伏建站、水上樂園;修停車場、駕校;違法採砂……

  只有有錢,短短几個月的時間就能把一片農田變成花裏胡哨的旅遊景觀或度假山莊。

  前幾天,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10起違法佔用永久性基本農田案件,也是自然資源部首次公開查處這類違法佔地案件。

  這說明,從此開始,違法佔用永久性基本農田的人要小心了,一旦被抓住了,輕則拆除地上建築物和其他設施,重則判刑罰款,比如在甘肅省案件中,涉案當事人常某就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4萬元!

  而當地的官員也難逃法網,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內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行政警告處分、誡勉談話都在等着你們!

  怎麼判斷是否違法佔用永久性基本農田?

  中國國土資源報曾經發表過一篇文章,目的就是讓農民能夠自我判斷是否違法佔用基本農田。

  其中規定:要判斷違法用地是否佔用基本農田,首先得將違法用地的界址範圍(或者界址座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對照所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範圍進行判定。

  所以,如果你的違法用地位於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範圍的,一般應當判定爲佔用基本農田。

  如果農民違法佔用了永久性基本農田,會有什麼後果?

  其實,我國實行了是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當然了,也不是所有的佔用基本農田都是違法的,因爲大多數地區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中,都會多劃一定比例的基本農田,用於規劃期內補劃不易確定具體範圍的建設項目佔用基本農田,包括難以確定用地範圍的交通、水利等線性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鎮村建設用地範圍內建設、又難以定位的獨立建設項目(如防災救災建設、社會公益項目建設、城鎮村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污染企業搬遷等)。

  但是,如果你的項目涉及到農村土地流轉、農業規模化經營中擅自改變農業用途、以農業結構調整等爲名進行非農業建設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等情況。

  那一定要注意了,因爲自然資源部將重點關注這些項目。

  大農圈原創,非授權轉載必究!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