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正式发布四川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流、湖泊省级河长湖长名单以及省级联络员单位。(12月4日四川新闻网)

省级河长湖长名单以及省级联络员单位的公布,彰显了四川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河(湖)环境治理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侧面反映出当前河(湖)环境治理成效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制度能否有效实施成为至关重要的一点。

想要让省级河(湖)长制度发挥实效,首先必须拓宽该制度的人民知晓面,省内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应凭借自身平台,加大对该制度的宣传与推广;各级政府应寻找时机实地宣讲制度内容;让其深入人心,进而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确制度执行的坚决性和严肃性,为具体落地实施打下基础。

在具体实施阶段,还应细化责任,在原本部署的大背景下,各河(湖)长可下派分解自身责任,让党、政府、部门全员参与,积极行动,共同为河(湖)环境治理献计献策。总体负责人还应应客观认识当前治理现状,积极听取改进具体治理方案,及时跟进治理方案的实施以确保治理的高效性。

河(湖)制度要想发挥实效更离不开治理的长期性和坚持性。坚决打击治理“一时性”“暂时性”行为,建立相关“问责”考察机制,在各治理目标完成后的一段时期内,加强对治理情况的监测与治理效果的验收,针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上通报,给予相关处理处分。

河(湖)治理刻不容缓,此次河(湖)长制度的建立,加速了我省河(湖)环境的改善,更为我省“绿色”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罗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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