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張某、羅某峯等40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醫療行業內多次共同實施敲詐勒索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損害醫患互信,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和醫療管理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4月23日至28日,廣東江門台山市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一宗重大涉惡案件,被告人張某、羅某峯等40人涉嫌敲詐勒索罪、詐騙罪,被告人湯某鵬、梁某花涉嫌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受審。

4月23日至28日,廣東江門台山市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一宗重大涉惡案件,被告人張某、羅某峯等40人涉嫌敲詐勒索罪、詐騙罪,被告人湯某鵬、梁某花涉嫌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受審。

由於被告人分押於江門地區5家看守所,爲配合疫情防控,本次開庭通過“雲審判”系統遠程視頻連線審理。因案情涉及被害人隱私,故本案依法不公開開庭。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16日,被告人張某、羅某峯等人依託台山市麗人醫院門診部,通過微信交友等方式誘騙他人前往檢查或就診。在診療過程中,爲達到非法斂財目的,該院醫護人員不斷“開發”病人,擅自篡改檢驗數據或僞造病症,以誇大、虛構病情欺騙患者;或在手術中故意製造疼痛以誘騙、迫使患者接受額外高價治療。爲了防止患者未交清費用而離開,被告人還採取術後插尿管或控制輸液速度等方式進行阻礙,直至患者繳清費用爲止。期間,該惡勢力集團共實施詐騙和敲詐勒索財物60多萬元。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張某、羅某峯等40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醫療行業內多次共同實施敲詐勒索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損害醫患互信,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和醫療管理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湯某鵬指使他人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情況下進行終止妊娠手術5人次以上,被告人梁某花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進行終止妊娠手術5人次以上,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整個庭審活動共持續六天,合議庭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後陳述。因該案涉案人數衆多,涉及的犯罪事實較多,該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月半馬堯

審覈:懷楠

監製:王林 郝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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