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ST康達3名董監高成員被刑拘

3天之內,*ST康達董事會的3名董監高成員遭到刑拘。
8月15日,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0048,*ST 康達)公告稱,該公司於2018年8月15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的信息,公司董事李力夫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採取刑事拘留,公司監事張明華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採取刑事拘留。
3天之前的8月13日,*ST康達發佈公告稱,於當天上午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的信息,該公司董事長羅愛華女士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採取刑事拘留。該公司還稱,鑑於公司自8月10日起未能聯繫上第九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李力夫,*ST康達董事會同意免去李力夫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
羅愛華、李力夫、張明華三人被刑拘的理由,均是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所謂“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所述,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無償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二)以明顯不公平的條件,提供或者接受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三)嚮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四)爲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或者無正當理由爲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的;
(五)無正當理由放棄債權、承擔債務的;
(六)採用其他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施前款行爲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是單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ST康達的2016年年報,李力夫,1955年生,深圳市賽格小額貸款有限限責任公司董事,深圳市賽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監事。曾任深圳華控賽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任深圳華控賽格置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林芝華控賽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北京清控人居環境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張明華,1971年生,法學碩士,律師,會計師。歷任深圳市中財投資發展公司辦公室祕書、副主任、銀行事務部經理和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祕辦證券事務代表、高級經理、總裁辦常務副總經理;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總監、證券法務中心總經理、董事長辦公室主任。
*ST康達最新的公告中,未披露前述人士被刑拘更爲具體的原因,不過,可見的是,京基集團和華超投資對*ST康達的控制權爭奪戰已持續數年。
據羊城晚報此前報道,公開信息顯示,2015年8月,京基在二級市場以自有資金買入康達爾股份。而在此之前,2013年,牛散林志等賬戶買入康達爾,此後林志等人持有的股份後悉數轉讓給京基,康達爾對這部分股權有異議,在後續的股東投票中並不認可京基的有效表決權。
*ST康達2017年三季報顯示,該公司第一大股東爲地產富豪陳華控制的京基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爲31.65%,第二大股東爲羅愛華控制的深圳市華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85%。由於深圳市華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與公司自然人股東季聖智是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康達爾31.66%股份,深圳華超投資控股集團爲*ST康達的控股股東。
羅愛華被刑拘後,京基系高管已經全面入主了*ST康達董事會。當天,康達爾集團進行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免去羅愛華公司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長、戰略委員會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總裁職務的議案。選舉熊偉先生爲公司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長。京基集團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熊偉已接任*ST康達董事長。
*ST康達的主營業務涉及現代農業、公用事業、房地產業和金融投資業四大板塊,是集多種產業於一體的多元化集團公司。
根據*ST康達的業績預告,今年上半年,由於山海上城二期 1 棟實現部分銷售,*ST康達有望實現盈利6000萬–7500萬元,而去年同期該公司則虧損超過3000萬元。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ST康達仍面臨退市風險。
由於*ST康達無法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17年財務報告進行審計並出具2017年年度審計報告,導致該公司未能按時出具2017年年度報告。
2018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康達爾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
2018年7月2日起,*ST康達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處理,股票簡稱由“康達爾”變更爲“*ST 康達”。
附: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公告
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8月15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的信息,公司董事李力夫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採取刑事拘留,公司監事張明華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採取刑事拘留。
公司提醒所有投資者,《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爲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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