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喜歡我的文章,點擊上方“見小曰明”,點“設爲星標”或置頂,我們就不會失散了

第224原創

1

五一期間沒有出門,在家看書看電影寫字。

有一本《情書裏的民國》,原以爲最適合五月的好天氣看。

但是翻完各大才子佳人的密語,覺得都還不如胡適的妻子江冬秀,那位舊式小老太太寫的一言半語可愛新鮮。

胡適生病時,她是這樣寫信去關懷的:我聽他說你今天不狠(很)好,我心裏好比刀割一樣……

他以要求她學文化爲名,一直催她多寫,懷疑其實是因爲很喜歡看她的信。

這種充滿泥土氣息的直率表達,大文豪也忍不住愛看。

還專門寫詩表達過接信心情:

病中得婦書,不滿八行字;全無要緊話,頗使我歡喜。

胡適和江冬秀,一個是頂級才子,一個是農村悍婦,兩人在動盪歲月裏竟能相守一生。

若說愛有奇蹟,這也算得上是傳奇了。

胡適小時候就長得很帥,我一直覺得他的氣質跟吳彥祖,有着異曲同工之妙。

之前有部電影,好像是《建黨大業》吧,中年胡適就是吳彥祖演的。

這樣一位英氣少年,即使在安徽鄉下,也是不會被埋沒的。

一次跟着母親去姑婆家走親戚,14歲的胡適就被江冬秀的母親給看上了,她死活要把閨女的八字給胡媽媽。

胡媽樂得來者不懼,把收到的女孩八字都折起來,放在家裏竈神爺面前的竹筒裏。

過了一段時間,家裏平安無事,獨居的母親想要媳婦,用筷子夾起一個八字來,一看,就是江冬秀的。

2

那時胡適已經出國留學,自14歲定親開始,他一去美國十三年。

這期間,經歷思想開化,情竇初開,是不可能不反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

但對於江冬秀,他從沒有假裝她不存在。

給母親寫信時,會叮囑要冬秀去讀書上私塾,最好能放足。

與此同時,又與康奈爾大學教授的女兒韋蓮司,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情非得已”。

後來這一段,經過半個世紀的鴻雁傳書,最後成爲了跨越男女之情的思想交流。

與江冬秀結婚的決定,跟他要回到中國的決定,是一起做出的。

一句“愛情是生命中的一件事,但不是唯一一件事”用來告別,也說明了胡適的志向。

江冬秀這邊,在還沒見到未婚夫的時候,早已對他又敬又愛。

恐怕也並非完全出自“我愛他因爲他是命運指給我的人”,而是雖隔着千山萬水和授受不親,兩人其實也有共同成長的歷程。

比如江冬秀十分堅決地給自己放足了,沒有遵循古訓,做“男人喜歡的”小腳女人。

也就意味着,她在精神上跟胡適站在了一起,以放棄跟其他男人的可能性爲代價,完全沒有考慮萬一被退婚的後路。

她是非胡適不嫁了。

3

回到老家,除了看老媽,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老未婚妻。

胡適走了十幾裏鄉路,去江村專門找冬秀。

到了才發現,江家裏三圈外三圈都是看熱鬧的喫瓜羣衆,不知道是等着他大鬧一場,還是想看新時代未婚夫妻見面那個不成體統的樣子。

冬秀躲在二樓房間,死都不肯下來見面,還把牀上的帳子都放下來了,演了一出害羞不見。

胡適不高興地回家了,母親也覺得被駁了面子,弄得好像我兒娶你是得求着搶着娶似的。

但胡適看得開,他認爲那是受到傳統禮教的影響,放不開而已。

兩人還沒見面,就有了第一次關係危機,其實頗爲兇險。

若胡適稍微再心狠一點,大可以借這次機會宣佈“老子不娶了”。

江冬秀也不笨,不覺得讓對方喫癟是理所當然的,立刻寫了一封信去解釋:這是家裏親戚讓我這麼幹的,不是我不想見你啊。

她要是活到現在,估計也是撩漢達人,懂得男女平等:我惹你傷心了,我要趕緊上線摸摸頭。

最後舉行婚禮的時候,依胡適的想法,兩人沒有跪下拜天地拜父母,改成鞠躬行禮,還交換了戒指。

寓意這是兩個成年人的婚姻,也預示了美好生活的開端。

相比之下,魯迅的婚姻就註定是要悲劇的。

那年尚在留學的魯迅,被一封“母親病危”的電報騙回來,其實是要安排結婚。

朱安是他按照“父母之命”必須娶的妻子,但跟江冬秀不一樣,她幾乎不認識字,也沒有放足。

結婚那天,一隻腳從花轎中落地,鞋子立刻就掉了下來。

原來是朱安知道先生不會喜歡小腳,就特意穿了一雙大鞋子,裏面塞滿了棉花,結果在衆人面前露了餡。

而魯迅根本無感,他被安上了一根假辮子,像木偶一樣被推着完成了婚禮。

都是舊式婚姻,但這一段是從互相欺騙中開始的,跟坦誠相待的,自然不可同日而語。

4

結婚之後,胡適在老家足足過了一個蜜月,纔去北京赴職。

跟妻子之間,談不上多麼深刻的思想火花碰撞,但兩人從少年就開始的簡單書信往來,倒一直保留了下來。

他會給她去信:

你爲何還不給我寫信來呢,今天是我們結婚的第四個月了,你還記得嗎?我今天很早就起來了,有點疲倦了。我要早睡了。窗外的月亮照着我,可惜你不在我身邊。

跟其他同時代的大牛相比,胡適有一點好,他尊重人,尊重女人,尊重從舊時代過來的,多少無力擺脫枷鎖的人。

別人都道他的婚姻是重大犧牲,他自己早已想明白,其實怎麼做都是難做:“假如我狠心毀約,可能給幾個人帶來痛苦,這會使我良心不安,這比什麼痛苦都難受。”

江冬秀心裏,一面知道自己只有依靠丈夫這一條路,不把太太的位置坐牢了,她就無路可走;一面又清楚,她和胡適是夫妻,兩個人都有對家庭的責任。

感恩與履責,可以同時存在。

蘿蔔和大棒,可以輪着給。

有一年胡適出軌曹英誠,到了幾乎要停妻再娶的地步。

江冬秀一手抱着小兒子,一手從廚房裏拿出菜刀:你要是敢跟我離婚,先殺了兩個兒子再說。

胡適立刻面如土灰,從此不敢造次。

江冬秀不似張幼儀,她沒有辦法脫離丈夫獨自堅強,也沒有良好家境做退路,只能亮出悍婦一面。

反正胡適最要面子,最不能失去的就是好名聲,那跟他的職業生涯,跟他的整個生命綁在一起——她心裏明鏡一樣。

一哭二鬧三上吊,不是不能做,是隻能在關鍵時刻做。

多了也就等於“狼來了”。

除此之外,大部分時候,她充當的是他的夥伴、母親、妻子,幾個角色的合體。

戰火燒來,胡適一人在外,江冬秀愣是可以把他的藏書,三十多個箱子,出錢出力全部完好無損地帶着逃難。

連胡適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到處跟人誇太太雖然沒文化,但是能幹智慧,不亞於任何女子。

5

新文化運動那一批人,個個以引領時代風潮,向舊時代開炮爲己任。

通常被開炮的第一個靶子,就是他們那從“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土壤裏,生長起來的老婆們。

像張幼儀後來在自傳中寫到的,徐志摩早已打算要跟她離婚。

但下決心那一次,是因爲要趕緊回覆自由身,好去追求林徽因。

她也早就心灰意冷,知道強留無用,便一個人前往了結。

不過是籤個字,想不到他還帶了三個朋友在身邊。

弄得來一個孤身女子,彷彿作爲這個舊體制的化身,能把他怎麼樣似的。

他只顧着要做中國第一個離婚的人物,要立他的人設,完全忘了她也是受害者,是一個剛剛生完孩子,人在國外,連月子都沒坐的女子。

徐志摩狠心割裂,魯迅終生供養。

這種慘痛命運的隨時降臨,讓當時每個被傳統方式養出來,又嫁了新新人類的女性,都無所遁形。

北大教授梁宗岱成名之後,愛上女學生,要同他的妻子離婚。梁妻忠厚懦弱,無力抗拒。

江冬秀才不怕得罪人,她把梁妻接到家裏,給她加油打氣,甚至幫她把男人告上法庭。

法庭上,江冬秀親自幫忙辯護,難道沒有文化沒有本事,完全是她們的錯?

那是時代的錯,而她們全心全意地履行職責,本不該被棄如敝履。

低一方對高一方的付出,並非理所當然,那是生而不平等造成的。

官司贏了,梁教授只得帶着女生出走。

胡太太也名聲在外,從此城中皆知,胡適娶的是悍妻。

江冬秀愛打麻將,經常呼朋引伴,有時候三缺一,還要胡適也要去湊一桌。

到臺灣生活後,胡適還專門買了兩套房子,就爲了太太打麻將可以去小屋子。

但他從不反感,到晚年感情反而越來越好,深知一切該建立在尊重之上,不能用“愛”或“恩情”來要求對方妥協。

在美國的那十年,胡適收入銳減,太太打麻將的進項,倒成了家裏的一份固定來源。

有點像梁朝偉和劉嘉玲,一個注重精神世界,另一個無比接地氣。

梁曾說:嘉玲就是我的驅魔人,當我聽到她的笑聲,聽到她對我說話,我就知道我已經回到了現實之中。

做太太,江冬秀燒得一手好菜,經常呼朋引伴,操持家庭,妥帖周到。

做伴侶,江冬秀不愛虛名,只道胡適是個寫文章的,從來不願意他做官。

後來面前參與政治,還要專門寫信去道歉:

現在我出來做事,心裏常常感覺慚愧,對不住你。你總勸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這是你在幫助我。若是不明大體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從不作這樣想……我感到愧對老妻,這是真心話”。

或許世上本沒有靈魂伴侶,只有爲了關係好好努力的人。

【the end】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