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公辦普通高校學費調整方案出爐,12月舉行聽證會

新京報訊(記者 蘇季)11月25日,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2019年河南省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聽證會公告》,《河南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也一同公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河南將於12月10日舉行聽證會。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的原則,擬從2020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執行新學費標準,原在校學生仍按原學費標準執行。

擬上調幅度爲18.92%到24.46%

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高等教育發展水平等因素,河南省擬定了三個調整方案。

方案一平均上調金額爲本科1068元/生•年、專科470元/生•年,平均上調幅度18.92%。方案二平均上調金額爲本科1348元/生•年、專科515元/生•年,平均上調幅度22.65%。方案三平均上調金額爲本科1466元/生•年、專科548元/生•年;平均上調幅度24.46%。

針對高校辦學條件、辦學規模差異較大的特點,適當擴大高校收費自主權,允許高校在規定的幅度內自主確定學費標準。

根據《方案》,本次學費標準調整範圍僅限河南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和專科學費標準,不包括研究生(含博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的原則,擬從2020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執行新學費標準,原在校學生仍按原學費標準執行。

可緩解高校經費不足矛盾

對於調整後的影響,《方案》稱,經測算,河南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後,四年調價累計增收金額約爲34億—44億元,高校學費收入的增長,在一定程度上可緩解高校經費不足矛盾,將有利於河南省高等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說,河南的突出問題是財政經費有限,高校內部經費也很緊張。現在高校在基建、信息化投入方面都需要資金支持,在這種情況下,調整學費是增加資金的一個路徑,同時,儲朝暉指出,未來重要的是將經費用得更加合理有效。

另外,《方案》提到,本次高校學費標準調整後,不會對學生家庭承受能力造成較大影響。通過落實國家和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貸、助、補、減、償”等資助政策,確保實現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入學時、入學後“三不愁”,保障每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解讀]三種方案有什麼差別

第一個方案,適當拉開學校、學科之間收費差距,並向“雙一流”建設高校,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高校和優勢特色學科傾斜;賦予高校一定收費自主權,允許其在規定幅度內自主確定標準。該方案調價水平在三個方案中最低,但該方案對專科支持力度相對不夠大。

第二個方案,適度調高本專科基準學費標準;加大理工類學科發展支持力度;“雙一流”建設高校、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高校在規定幅度內可自主確定標準。該方案調整水平居三個方案之中,與河北、山西等鄰省去年調整執行的標準接近。

第三個方案,較大幅度提高了本科基準學費標準,可較大程度緩解高校經費壓力;適當拉開“雙一流”建設高校與其他公辦普通高校的學費標準差距,既充分體現優質優價,又充分體現支持“雙一流”建設高校發展。

但該方案高校學費標準上浮自主權僅限於“雙一流”建設高校,覆蓋面較窄,其他高校無上浮權限,不利於高等教育均衡發展,且上調幅度在三個方案中最大。

新京報記者 蘇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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