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大家對新婚姻法的看法褒貶不一,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新婚姻法更加的公平公正。有人也認爲新婚姻法的出臺,有可能是爲了鼓勵生育,那麼到底是什麼情況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新婚姻法是爲了鼓勵生育?

如果有人問現在是男人不願意要孩子還是女人不願意要孩子?答案一定是女人不願意要孩子的多,因爲現在的人講究男女平等,也講究享受生活所以有很多女性不想生育子女,他們認爲那是負擔。但是生孩子不是一個人的事情,丈夫想要孩子妻子不想要孩子怎麼辦呢?婚姻法規定夫妻有同等的權利,如果因爲是否養育子女問題造成了感情破裂,那麼法律允許其離婚。也就是說你可以不生,但是我也可以找個願意爲我生孩子的女人。看似公平,其實這也是法律首次,把有意願生育子女的男女的權利擺在了首位。也就是說爲了生孩子離婚不算大事。

新婚姻法是爲了鼓勵生育?

新婚姻法特意指出婚前財產歸屬問題,我認爲就是爲沒有生育意願的男女在做鋪墊。

新婚姻法指出婚前財產,一方婚前的財產或是遺囑與贈與合同中明確歸屬一方的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傷那個補償的醫療費和殘疾人補助費。這些都是不被離婚財產分割的。也就是說不生孩子可以離婚,結婚前誰的東西還是誰的,有點井水不犯河水的意思。而根據我國目前的現狀來說,這條法律明顯是比較偏向於男方。如果因爲妻子不願意生育子女而離婚的男人,受到這條法律的保護不會損失太多的財富,從而減輕再婚的壓力。

新婚姻法是爲了鼓勵生育?

我們看到了新婚姻法首次提到了,你不生孩子法律就不在支持你們在一起的說法,換句話說沒有孩子的家庭婚姻也是脆弱的,而且婚姻法還明確了婚前財產的歸屬問題,這也從側面力挺了因生育問題而離婚的男女,不再因爲離婚財產上受到大的損失。婚姻法首次把尊重夫妻的生育意願放在首位,而不是爲了婚姻放棄生育意願,我認爲是很有意義的,結婚不是爲了繁衍後代,那結婚還有意義嗎?我說的對嗎?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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