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農墾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劉景山到北安農墾檢察院就司法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調研,該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雪冰及10名員額檢察官參加了座談。

座談會上,劉景山主任強調,“司法責任制改革是檢察機關四項改革的核心任務,司法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職權配置、責任承擔,農墾檢察機關自2016年改革以來,員額檢察官定崗後,明確了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經過近2年的實踐,在權力運行、權力制約、權責統一方面得到不斷完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這次來調研的主要任務是瞭解司法責任制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與會員額檢察官結合辦案實踐中好的做法、遇到的問題進行了充分交流,如對員額檢察官辦案能力參差不齊問題,以保證案件質量爲前提,遇到疑難案件的定性定罪問題除了召開檢察官聯席會外,科室長、主管副檢察長還是要給予適度把關;另外,對新型的辦案組織、司法責任制與目標考覈之間存在的衝突進行了深入探討。

同時,劉景山主任聽取了北安農墾檢察院研究室工作四項目標開展情況彙報,並督導要把申報的省院研究課題落實好,保證高質量地完成。

攝影:韓雨桐

編輯:韓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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