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洛杉磯郡高等法院法官伯列(Elihu Berle)近日做出暫時裁定,要求咖啡業者需在咖啡產品上加註致癌警示標語,告知消費者咖啡內含可能致癌的丙烯酰胺。丙烯酰胺是咖啡豆在烘培過程中產生的化學物質,在體內和體外試驗均表現有致突變作用,可引起哺乳動物體細胞和生殖細胞的基因突變和染色體異常。動物試驗研究發現,丙烯酰胺可致大鼠多種器官腫瘤,包括乳腺、甲狀腺、睾丸、腎上腺、中樞神經、口腔、子宮、腦下垂體等。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 1994年對其致癌性進行了評價,將丙烯酰胺列爲2類致癌物(2A)即人類可能致癌物,其主要依據爲丙烯酰胺在動物和人體均可代謝轉化爲其致癌活性代謝產物環氧丙酰胺。美國非營利團體“毒物教育研究協會”在2010年提起訴訟,控告星巴克等逾90家咖啡烘焙業者、經銷商及零售業者。該協會指稱,咖啡業者未提供清楚且合理的警告,告知消費者喝咖啡可能會接觸丙烯酰胺。

但咖啡業者卻主張,飲用咖啡所攝取的丙烯酰胺並不會對消費者造成傷害。而且他們也無法在不減風味的情況下,降低咖啡飲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經過8年訴訟,伯列在裁定中指出,“原告提供證據,顯示飲用咖啡增加傷害胎兒、嬰兒、兒童與成人的風險,但被告卻未能證明喝咖啡對人體健康有益。”他先前在判決中也曾裁定,咖啡業者不能證明丙烯酰胺對人體不會構成重大風險,或要求加註警語有違咖啡業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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