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东网"报道,湾仔警察总部今年6月26日遭大批暴徒包围,警方事后控告43岁无业男子吴定邦参与非法集结、刑毁和袭警等4项罪名,他早前已承认参与非法集结、刑事毁坏以及向一名高级警司吐口水的袭警罪,并于今日(26日)被东区法院判处10个月监禁,并须于7天内赔偿警方1670港元玻璃门维修费。

报道称,裁判官香淑娴判刑时指出,被告与数以千计暴徒非法集结冲击警察总部,案情严重,加上暴力程度不轻,被告与其他暴徒虽不是要进入警察总部,但其行为是直接冲击法治,因此必须判阻吓性刑罚以儆效尤,就非法集结罪判处8个月监禁,刑毁玻璃门罪判处2周监禁,吐口水袭警罪则因属卑鄙、污秽、肮脏及可能传播细菌行为,是对执法部门的侮辱及挑战,此罪判处4个月监禁,部分刑期可同期执行,三罪总刑期为10个月。

(责任编辑:傅鑫 CM033)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