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歐萊雅因虛構使用商品的效果被罰款20萬元

新京報訊(記者 王真真)在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公佈的十大虛假違法廣告典型中,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因虛構使用商品效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四)項之規定,被罰款20萬元。

圖/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截圖

通告顯示,重慶某百貨有限公司“歐萊雅”專櫃發佈印刷品廣告,其內容含有:“法國碧歐泉8天、肌膚猶如新生愈顏、彈潤、透亮源自活源精粹的愈顏力、奇蹟水肌底精華露、無論年齡,無論肌膚狀態、8天肌膚猶如新生、明星達人摯愛之選、衆人見證8天奇蹟、肌膚問題一併解決、68800人已經見證奇蹟水帶來的肌膚新生……”等用語。

經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明,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屬虛構使用商品的效果,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四)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2019年6月,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停止違法行爲,並處罰款20萬元。

通告中指出的歐萊雅虛構使用商品的效果,即爲虛假廣告。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出,所謂的虛假廣告,是指廣告內容是虛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誤解的,一是指商品宣傳的內容與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不符,另外就是指可能使宣傳對象或受宣傳影響的人對商品的真實情況產生錯誤的聯想,從而影響其購買決策的商品宣傳。

除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被點名外,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的虛假違法廣告典型還涉及醫療、食品、房地產等領域的多家公司。

新京報記者 王真真 

圖片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截圖、巴黎歐萊雅中國官方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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