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彭筠童 罗春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播一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重启财产查询。112万网友在线围观全过程。案件虽然再次无功而返,网友却直呼执行工作不容易。

  “执行法官从广州海事法院远赴珠海外伶仃岛进行多方调查,应该为他们点赞。”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说。

  当天上午10时,《法制日报》记者和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刘某及其律师登上珠海外伶仃岛,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只见一间破旧的房子,里面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王某一家人租住在这里,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向岛上的渔政大队和其他渔民了解,王某一年来的收入十分有限,勉强够维持日常生活开支。

  “他确实没钱赔。”刘某有些失望地说,但也心服口服。

  2016年,刘某受王某雇佣,在珠海外伶仃岛捕捞鱼虾。在一次劳作中右眼受伤,被评定为七级伤残,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刘某2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刘某多次与王某发生冲突。

  2017年5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财产,没有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经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王某的确经济困难,父亲生病,子女上学,家里唯一的房产早已卖掉,收入仅能维持生活,无法履行赔偿义务。

  据了解,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一般称之为执行不能。对于执行不能案件,法院通常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2017年12月,广州海事法院将执行情况详细告知了刘某,经刘某同意,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并为其申请了8万元司法救助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5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6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今年6月,广州海事法院对王某的财产情况提起查询,仍然没有新的发现。

  此次直播是广州海事法院再次进行财产调查。“尽管无功而返,法院却是尽了最大努力。”刘某的律师对此表示理解。

  另据了解,今年1月至10月,广东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比例为37%,约占全省执行案件的三分之一。2016年,广东高院出台《关于规范执行不能案件退出强制执行程序的意见(试行)》,为全省法院办理执行不能案件提供指引。同时,通过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途径,依法有序分流解决终本库中的执行不能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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