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藝人,許多日常行爲都會被放大百倍,每一個藝人都得習慣這個不成文的規定。所以一般藝人都十分注意自己的言行,但是即使是這樣,也有不少網友無中生有故意抹黑別人。張藝興就是飽受黑粉摧殘的一個例子,今天中律法律就借張藝興名譽權案一審勝訴一案來爲大家介紹一下名譽侵權案都是如何判處的。

張藝興名譽權案一審勝訴!其實名譽侵權就在我們身邊

新浪微博賬號爲“Mickey嬋-”的用戶在新浪微博上發佈的言論明顯構成侮辱誹謗,且內容低俗惡劣,且在一定範圍內導致不特定人羣的誤解,降低了張藝興的社會評價,對他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

最終結果:被告須在全國發行的報紙中持續登載致歉聲明十日向張藝興賠禮道歉,並賠償張藝興相關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計兩萬元,這筆賠款將全額捐獻公益。

作爲藝人,張藝興的做法是值得學習的。持續登報十日進行道歉,並且要求賠償金兩萬元,給了被告合理的懲罰。又將賠款捐獻給公益,維持了自己一貫的好形象也爲社會做貢獻。

張藝興名譽權案一審勝訴!其實名譽侵權就在我們身邊

或許大家認爲的名譽侵權於自己來說是遙不可及,因爲大部分人不是藝人也不需要靠網絡喫飯。實際上名譽侵權問題可能出現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看同事不順眼在朋友圈罵同事,比如看到前男友分手後立馬有了女朋友在快手上辱罵或者日常生活中隨意傳播辱罵他人這樣的都是屬於名譽侵權。這些名譽侵權案件都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下面我們看一下名譽侵權案件一般會如何懲處。

名譽侵權案的懲處方式要注意這四點:(一)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既可書面也可口頭進行,但內容須事先經法院審查確認;(二)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 與侵權所造成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三)經濟和精神損害賠償,由當事人調解或法院判決;(四)不執行判決爲對方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法院可將判決內容公告、登報,並可按拒不執行裁判論處。

小編感悟:許多人都藉着網絡披上了一個馬甲,仗着網絡另一端沒人認識自己是誰從而拋棄道德感,或許他們也知道即使在網絡這依然是違法行爲。但是總是懷有一種“他那麼大名氣,要是追究我這個不知名小卒也太狹隘了吧”這種想法,殊不知有這種想法的一開始就已經自己貶低了自己的人格,如果連自己都將自己的地位看的這麼卑微,那憑什麼要別人重視你呢?小編不由的想起了曾經的一起名譽侵權案件。被告敗訴後要面臨賠償時說“可是我還小,我才24歲呀”原告律師說“可原告也只比你大兩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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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關於張藝興名譽權案一審勝訴問題的諮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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