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一个朝代的末期,社会上出现大量的流民和大量撂荒的土地的时候,手握枪杆子的人就可以重新制定秩序,给这些流民以土地、以政策、以种子农具和大型畜力支持。为了鼓励人民的生产,朝廷不单提出垦荒减免赋税,还提供种子农具,甚至大型的畜力。

在传统社会里,种地是农民几千年来的职业,在收益归己(哪怕很少一部分)的情况下,农民自然愿意开垦更多的土地。但是”开荒”并不能保证收益归己。所以农民愿不愿意垦荒,关键看制度。

事实上历代封建王朝,都有鼓励农民垦荒的传统,特别是王朝的初期。
为了鼓励人民的生产,朝廷不单提出垦荒减免赋税,还提供种子农具,甚至大型的畜力。一个王朝的初期,为了发展生产力,通常会以休养生息的方式来治理天下。而王朝的初期是刚刚经历完战争的 ,社会上拥有大量的撂荒之地和流民,亟需重新建立秩序。无疑垦荒不但可以使得百姓衣食饱暖是最有效的方式。

但是到了王朝的中后期,即便是良田沃野,时常也会被抛弃。
因为“天灾人祸”,老百姓种地不但无法养活自己,还可能因此背债,家破人亡。这真不夸张,在明朝末年的时候,除了原本的赋税外,“三饷”更是雪上加霜,而这些都要从普通老百姓的田里面出。那么这些普通老百姓为了避税,就把自己的土地卖给士绅,逐渐沦为士绅的佃户。因为士绅不要纳税,所以明朝朝廷可以收税的土地越来越少,但是花销却是越来越大。所以就在那有限的可以收税的普通老百姓的土地里面加更多的税。这就导致了普通老百姓依靠种地更没法活了。所以为了生存,不得不把土地要么贱卖给士绅,要么撂荒,成为流民。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所以连耕种良田都能破产,何谈开荒?
劳力何来?种子农具成本何来?大型畜力何来?所谓开荒种地,种子一旦种下去,就得靠天吃饭了,粮食未打下来收进仓之前。那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煎熬。成本付出了,但是最终有没有收益,有收益归不归你本人。这都是普通百姓无法承受的代价。

更何况在封建王朝,泽被山川,那是皇帝的私帑。
普通老百姓是没有资格去开荒的,除非它的主人允许你去开荒。然而皇帝自然知道那里打不出粮来,所以真正的“皇庄”却都是沃野千里,从哪里来的那自然不用说。

但是在中国社会上垦荒有一个特殊的形式,那就是军屯和民屯。
当一个朝代的末期,社会上出现大量的流民和大量撂荒的土地的时候,手握枪杆子的人就可以重新制定秩序,给这些流民以土地、以政策、以种子农具和大型畜力支持。

这就使得该军事集团,在粮草和兵员补充上都可以自给自足,逐渐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建立一个新的秩序,开创一个新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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