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全國旅遊市場黑名單的公告,根據《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印發〈旅遊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將馮輝、趙媛媛兩人列入全國旅遊市場黑名單,有效期爲3年。

強制要求遊客一小時花兩萬,涉事兩人被列入全國旅遊市場黑名單

今年“桂林市一導遊強制要求遊客一小時花兩萬”新聞引發熱議,趙媛媛爲涉事導遊,而馮輝爲涉事旅行社總經理。

2019年6月10日,一則視頻曝光桂林市一導遊威脅一位在某個站點沒有購物的遊客。該女導遊警告遊客來了就要花錢:“不管遊客圖桂林哪一樣來的,既然來了,就得馬上下車。一個小時,兩萬塊錢。”

強制要求遊客一小時花兩萬,涉事兩人被列入全國旅遊市場黑名單

6月11日,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發佈公告稱,經初步調查覈實,視頻中反映的涉事導遊員趙某某言行基本屬實。

6月12日,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網站通報處理意見稱,對涉事導遊員趙某某作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並納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

今年9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已經將這兩人列入旅遊市場黑名單。

2018年以來,文化和旅遊部先後出臺了《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旅遊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同時會同多個部門簽署了文化市場領域、旅遊領域聯合懲戒備忘錄,對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開展聯合懲戒,形成了“黑名單+備忘錄”的信用監管機制。

哪些情形會列入黑名單?

據《旅遊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地市級及以上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及“誰負責、誰列入,誰處罰、誰列入”的原則,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遊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列入本轄區旅遊市場黑名單:

(一)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

(二)在旅遊經營活動中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的;

(三)受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遊證處罰的;

(四)旅遊市場主體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屬於旅遊市場主體主要責任的;

(五)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造成遊客滯留或者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六)連續12個月內兩次被列入旅遊市場重點關注名單的(重點關注名單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應當列入旅遊市場黑名單的其他情形。

將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列入旅遊市場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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