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翔後,《追我吧》宣佈停播!律師:節目組或僅承擔小部分責任

作者丨市界 沈淼

編輯丨朗明

近日,演員高以翔在浙江衛視錄製綜藝節目《追我吧》過程中猝死事件持續發酵。11月29日下午,浙江衛視再次發表聲明稱原定於29日晚間播出的《追我吧》暫停播出。

高以翔後,《追我吧》宣佈停播!律師:節目組或僅承擔小部分責任

浙江衛視在此次聲明中再次表示會“義不容辭承擔責任”,並稱會全力以赴完成高以翔父母的心願。

11月27日,高以翔去世的消息傳出後,浙江衛視和《追我吧》節目組一直被網友質疑是否存在救治不及時等問題。而《追我吧》節目組在事發第一時間並未公開消息,反而是在以往發佈的宣傳稿中隱去的贊助商vivo的品牌名稱,這一舉動更是引發不滿。其隨後發佈的聲明也被網友指責爲“推卸責任、沒有誠意”。

高以翔後,《追我吧》宣佈停播!律師:節目組或僅承擔小部分責任

關於《追我吧》節目組及浙江衛視在此次事件中到底是否應承擔責任以及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北京中創律師事務所王正國律師對市界表示:“從法律角度來看,要看高和欄目組簽訂過什麼樣的協議,是勞動僱傭關係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承攬合同?如果是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合同,並且節目組已經在合同裏充分告知高要完成的工作內容、提供與工作內容相匹配的工作環境,那麼從法律的角度講,不應承擔責任。而如果是僱傭關係,節目組強行要求高做一些明顯違反工作流程、違反操作規則的話應該承擔一定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王律師表示:從我個人的常識來講,我覺得欄目組不應承擔責任,或僅承擔小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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