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秦簡上的內容與《史記》中的記載完全相反,說明當年陳勝吳廣起義根本就不是因爲大雨延期導致的,他們故意曲解法律,將延期到達說爲死罪,就是爲鼓動900名勞役跟隨他們起義。按照睡虎地秦簡上的記載,秦朝徵發徭役,延期到達最重的處罰就是上交兩副盔甲的罰款,根本不會被處死。

導讀:在我國九年義務教育課本中,有一篇出自史記《史記?陳涉世家》的文言文,講的是秦朝末年陳勝吳廣爲推翻暴秦的統治,揭竿而起的事情。
公元前209年,秦二世爲了抵禦北方少數民族的入侵,下旨徵發淮河流域的900名勞役前往漁陽駐守長城。爲了押解這900名勞役,朝廷在當地挑選了兩個軍官一起行動,爲了方便管理,兩個軍官又從這批勞役中調出兩個帶頭人做屯長,幫忙管理勞役,一人名叫陳勝,一個名叫吳廣。
當押解隊伍走到大澤鄉的時候,正趕上幾天幾夜的大暴雨,導致山道崩塌無法前進。陳勝吳廣見到這個情況,就在一起密謀說:“如今延誤了日期,按照大秦律法,即便我們到達漁陽,恐怕也要被處死,還不如起義推翻暴秦,這也算是爲國家大事而死。”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史記?陳涉世家》
兩個人通過一系列密謀,第二天在營地高呼“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正是宣佈起兵反秦。他們先殺死兩個押送的軍官,然後推舉陳勝爲將軍,吳廣爲都尉,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農民起義。對於這次起義,兩千年來,史學家一直認爲陳勝吳廣起義的原因是大雨導致逾期,按照秦律當斬首,才逼不得已揭竿而起,然而事情真的如此嗎?
時間來到兩千多年後的1975年,在今天的湖北省孝感地區,考古隊員發現了一座秦朝時期的古墓,通過考古發掘得知,墓主人是秦朝一個負責法律的官員。在他的墓中,考古隊員先後清理出了1155枚竹簡,上面清楚的記錄了秦朝的法律法規。
在其中一部名爲《揺律》的法律文書中,記載有:“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曰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水雨,除興。”
翻譯成白話文的意思是:皇帝下令徵發的徭役,各級官吏應該積極響應,如果不去徵調,就要被處以兩幅盔甲的罰款。在徵調的過程中,如果勞役晚了三天到五天,會受到來自上級的訓斥;如果勞役晚了六天到十天,處以一副盾牌的罰款;延期超過十天,處以一副盔甲的罰款。如果是因爲大雨導致不能前行,那麼可以免除責罰。
按照睡虎地秦簡上的記載,秦朝徵發徭役,延期到達最重的處罰就是上交兩副盔甲的罰款,根本不會被處死。而且因爲大雨等不可預知的情況導致延期,還會免去處罰。秦簡上的內容與《史記》中的記載完全相反,說明當年陳勝吳廣起義根本就不是因爲大雨延期導致的,他們故意曲解法律,將延期到達說爲死罪,就是爲鼓動900名勞役跟隨他們起義。
當然,也有學者對這種說法持反對意見,他們認爲秦始皇時期的律法雖然這麼規定,但到了秦二世在位時,爲了彌補大興土木導致的勞動力不足,早就將秦律當成一紙空文,並沒有執行。在考古結束之後,專家介紹說:這段歷史的真相到底如何,還有待更多的考古發現和史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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