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戚佩玲

近日,江门开平公安交警水口中队开展“春雷风暴”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依法连续查获两起“准驾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开平两男子准驾车型不符被抓

14日早上7时50分许,驾驶人文某驾驶一辆无牌黑色摩托车行驶至江门开平市月山镇水井云乡路口路段时被水口中队民警查获。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文某神色紧张,称驾驶证忘带了,希望以此蒙混过关。经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系统调查,发现文某只持有C1驾驶证,而驾驶摩托车需要E驾驶证。该车是文某今年4月份在水口一间修车行以850元购买得来,文某明知准驾不符是违法行为,为贪图方便,文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谁知被民警逮个正着。随后,民警批评教育文某,并依法暂扣车辆,对文某准驾不符和未悬挂号牌摩托车合计处以驾驶证记24分、行政拘留5天、罚款12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文某刚被查获不到10分钟,未戴安全头盔的陈某驾驶牌号为粤W13G**红色二轮摩托车也经过该路段,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欲掉头逃跑,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经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系统调查,该摩托车未放置保险标志,且陈某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A2,不具备驾驶二轮摩托车资格,属于准驾不符。在违法事实面前,陈某坦言当天早上因有事需要办理,便向亲戚借来一辆摩托车,头盔也不戴,就急急忙忙出发了,明知道准驾不符是违法行为,但仍心存侥幸。陈某表示后悔不已,今后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最后,民警对陈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依法暂扣车辆,对陈某处以驾驶证记15分、行政拘留5天、罚款1300元的处罚。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冯小静 实习生 王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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