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12日,農曆閏三月廿一,星期三,北京,天氣陰小雨,北戴河晴。

明天國家隊和天津隊打比賽。我來晚了,足協的車子已經開走了,王俊生他們沒有等我,看來我只能自己去了。

我感覺不能白去天津,我必須先去北戴河一趟,不能虛行一趟。早晨我拿着小於子給列車長寫好的紙條,先來到了足協,又去取相。出來趕火車時,乘坐39路車,遇到了哈爾濱的律師,他給我送到了火車站,因爲他要接人。我們買了地冊車表,搞到那個車北戴河還不停,只好又換別的列車,他先上車給我佔了個座位,於是我們就告別了。

人生挺有意思的,不管走到哪總有人幫助和支持我,真感謝上帝!在火車上一待就是6個小時,晚上天很黑才下火車的。有武警車接站,我和四川的一家人上了武警的車,他是個體的商販,還跟武警打了一仗。武警招待所真是太漂亮了,別說30元一晚上,300元也值。喫飯時,我很簡單的湊合着,那一家三口吃得很好。

因爲我明天的任務還很緊,於是就先洗了個澡,早早躺下了。明天我必須5:00起牀去看北戴河日出。小時候看《青春之歌》林道靜到北戴河的情景,一直在我的腦海裏。北戴河是我青春的狂想曲,和祥熱戀時,我說等到北戴河去旅行結婚,在北戴河岸邊坐上一個晚上。今天我終於來到這裏,我想到了報社以後,我所有的願望都會一點一點實現的。今天我頭枕着北戴河的波濤,安然入睡。

《青春之歌》中''林道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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