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古人燒火做飯時沒有打火機和火柴,但是古代有兩種取火用具,一種是“陽燧”,一種是“火石”。其實,在古代平民老百姓所穿的服飾,並沒有貴族所穿的衣服那麼華麗。

中國具有五千年的歷史文化沉澱,很多人瞭解古人生活面貌,一般從古裝影視劇當中瞭解。但是,影視劇爲了藝術效果,並不能把古代的歷史面貌完全展現出來。尤其是,古人最底層人民的生活面貌,往往被電視劇誤導。很多人估計還認爲古人都穿綾羅綢緞,住高大上的房子,隨時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外出隨時可以大魚大肉。我們就來談一談古代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看哪些情節和我們想象的不一樣。

古人勞動場面

衣:平民老百姓的服飾?

在我們的想象當中,古人穿的衣裳都像古裝劇當中男主角穿的那樣,都是衣冠楚楚,看上去很華麗。即便是路人甲衣服也是大袍襦裙,放在現在感覺也不賴啊!其實,在古代平民老百姓所穿的服飾,並沒有貴族所穿的衣服那麼華麗。且不同時期、不同地域,不同種族,不同季節,有不同的服飾和款式。

勞動人民

根據《中國全史》當中的說法:

“農民的服飾以束髻、穿草鞋和短袖長襦爲特徵。市民的常服以包發巾,加抹額、穿襜褕和束大帶爲特徵,廚役的服飾以紮帶、着褠、穿襦褲和戴小帽爲特徵,勞役人的服飾以束髮、穿衫褲和加臂褠爲特徵。”

古人勞動畫面

無論貧賤富貴,古人的服飾款式都是差不多了。華夏民族固有服飾的特徵是“交領右衽,頭戴冠冕”。古人服飾,分爲“衣”和“裳(襦裙)”,衣和裳連在一起的叫作深衣,目前流行的改良漢服都屬於“深衣”。古代服飾最大的區別在於布料、顏色和頭上戴的冠不同。

古代乞丐

先說布料,平民老百姓所穿的是布衣,也就是粗布衣服。布料屬於麻葛製品,老百姓家裏都可以種麻,自己可以紡織。而貴族和有錢人的家庭身上穿的是綾羅綢緞,屬於絲織品。絲織品來源於蠶桑,民間雖然也養蠶繅(sāo)絲,但是織出來的絲帛主要是補貼家用,也是普通農民的經濟來源之一。所以,有錢人和窮人的穿着在布料上已經體現出來了。

耕田

其次是顏色,古代平民老百姓服飾用什麼顏色呢?根據《禮記·玉藻》的記載:

'' 衣正色,裳間色,非列採(朝服)不入公門。''

什麼意思呢?所謂的正色,就是“青、赤、黃、白、黑”五種富貴之色。“間色”是 “綠、紅、碧、紫、騮黃” 這五種顏色,被稱之爲平民階級的顏色。比如,明朝的普通老百姓禮服只能用紫色,不能用金繡。穿袍衫時,只能用紫綠、桃紅及淺淡的顏色,不能用大紅、鴉青或黃色。

養蠶的婦女

再說頭上戴的冠,《禮記·曲禮》上說:

“男子二十冠,女子十五笄。”

古代男子到了二十歲需要參加冠禮,戴禮帽。而女子到了十五歲,需要用簪子束髮。普通老百姓,沒有加冠不戴禮帽,只戴頭巾,一般稱之爲“幘(zé)”。

短褐

最後說一說,古代平民老百姓的勞動裝。古人一年四季不可能穿一件衣服,他們在夏天勞動可以不穿衣服,也可以挽袖袒胸,畢竟寬袍大袖在勞動的時候很不方便,但是在秋冬季節一般穿“

短褐

”。在唐沈既濟《枕中記》有一個小故事:

“衣短褐,乘青駒,將適於田,亦止於邸中,與翁共席而坐,言笑殊暢。”

開元七年(719年),一個叫呂翁的道士,獲得了神仙術。到邯鄲一客棧休息,見一少年盧生,穿着短褐,騎着小驢,將要下田勞動。盧生經過客棧停下腳步進入客棧小憩,與呂翁共席而坐,席間談笑風生。只是盧生覺得自己衣裝敝褻,長吁短嘆,抱怨自己窮沒能出將入相,不過他說完以後就做了一個夢,也就是“黃粱一夢”這個成語的由來。

犢鼻褌

總之,“黃粱一夢”當中描寫了一個下地勞動的少年形象,“

衣短褐,乘青駒,將適於田

”。古人下地勞動所穿的正是短褐(shù hè),用粗布做上衣,下面是褲子(貧窮人家穿還穿

犢鼻褌

,司馬相如曾在邛崍賣酒的時候就穿過),上衣的長度一般在臀部和膝蓋上下,頭上往往要裹頭巾。明朝楊士奇在 《漢江夜泛》中說:

“短褐不掩脛,歲暮多苦寒。”

短褐遮不住膝蓋,一年到頭都寒冷,這就是古代最底層勞動人民的特點。

食:古代老百姓喫什麼?

我相信很多人聽說過五穀雜糧,所謂的“五穀”就是“稷(小米)、黍(黃米)、麥(小麥)、菽(豆)、麻(麻種子)”。此外,還有“六穀”之說,六穀多了稻(大米),主要是當時北方不產稻穀,稻主要生長在長江流域,是後來才傳到北方的。

韓熙載夜宴圖

古代的肉食有“六牲(馬、牛、羊、豕、犬、雞)”根據《國語·楚語下》的說法:

“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魚炙,庶人食菜。”

在先秦時期,庶人(平民)不喫肉。在《禮記·王制》中載:

“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

古人平時殺牛、宰羊、屠狗,庶人平時不喫肉,一般在祭祀的時候才能喫肉。當然,這些規定在先秦時期很嚴格,到了秦漢以後,平民老百姓都能喫到肉。但是,牛還是在禁止宰殺的行列。

古人用點心

西漢淮南王劉安《淮南子》說:

“王法禁殺牛,犯禁殺之者誅!”

從漢朝開始,民間禁止殺牛,殺牛者死罪。到了唐朝雖然取消了殺牛死刑,但是殺牛要判一年徒刑。在《宋刑統》當中也規定:“

諸故殺官私馬、牛,徒三年。”

有人統計在《水滸傳》當中一共有48處描寫了喫牛肉的情節,很顯然不靠譜。不過還有人分析說,《水滸傳》當中都是一羣亡命之徒,藐視朝廷,他們喫牛肉,只能說他們不怕死。是的,在古代如果不怕死,還是可以去嘗試一下牛肉的味道。如果,不想死,還是老老實實的喫素吧!

古人用餐畫面

既然不能喫牛肉,那麼什麼肉可以喫呢?在古代,貴族一般喫羊肉,羊肉被視爲“美味珍饈”,所以“美”和“饈”字從“羊”。平民老百姓,肯定也喫不起羊肉。但是,喫得起狗肉和豬肉。比如樊噲就是屠狗的,張飛就是殺豬的,從他們的身份等級來看,平民老百姓能喫到狗肉和豬肉,不過到了唐朝喫狗肉不再流行。從《儒林外史》“范進中舉”當中就有描寫,范進的岳父就是一個賣豬肉的。可見,明朝已經流行喫豬肉了。

古人宴會

在古代喫不起肉,還是可以喫蔬菜,古代的蔬菜還是蠻多的。根據《中國文化史》的說法:

“古代蔬菜見於記載的有葵、苴、荼、 芑、薺、菲、薇、韭菜、芹菜等,多是野生,有些已人工培植。”

在張騫沒有出使西域之前,我國的果蔬不是很豐富。不過也能喫到桃、梅、杏、棗、梨、海棠、香瓜、桑葚等本地水果。張騫出使西域以後,從西域帶回了豌豆、胡麻、無花果、甜瓜、西瓜、胡豆、綠豆、黃瓜、大蔥、胡蘿蔔、胡蒜、胡桃等果蔬。漢武帝在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破南越之後,能喫到南方的山姜、甘蔗、龍眼、荔枝、檳榔、橄欖、柑橘等水果,據說有百餘種。到了明代,引進了原產於美洲的玉米、甘薯(紅薯)、西紅柿、馬鈴薯(土豆)、花生和辣椒,大大豐富了我們的餐桌。

古人會餐

關於佐料,我們要特別說一下,唐朝時期從西域引進了胡椒。到了明朝,從海外又引進了辣椒。據說辣椒最早是用於觀賞的,真正走上餐桌大概是清朝後期。雲貴川地區的人將辣椒稱之爲“海椒”,可能是由於鄭和下西洋從海上帶回來他老家雲南昆明的,所以雲貴川盛行喫辣,可能有這個原因。

古人喫飯

除了胡椒和辣椒,古代的醬料其實蠻豐富的,據說周天子在用膳的時候饈有一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醬則一百二十甕(缸)。先秦時期的“醬”並非醬油,而是一種發酵佐料,比如豆瓣醬。平民老百姓家庭就鹽和油,古人喫的油,非植物油而是動物脂肪熬製的,稱之爲“膏”。在《史記·貨殖傳》當中,雍伯就是靠賣油脂(油膏)掙到了千金。

陽燧

說了肉類、蔬菜和佐料,我們再說古代煮飯時的用具。先秦時期,一般家庭用三足“鍋”,其中一種叫鬲(lì),是用來煮飯,很多人也用“鼎”。“鼎”的用處很多,不僅僅可以用來裝食物,還可以用來煮肉、燒菜。在鐵鍋沒有出現之前,古人喫的食物,是煮、燉和烤(火炙)的。到了北宋時期,冶煉技術發達,到那時纔有了現在煮飯和燒菜用的鐵鍋。

脫粒

古人燒火做飯時沒有打火機和火柴,但是古代有兩種取火用具,一種是“陽燧”,一種是“火石”。根據《禮記·內則》的記載:“

左佩金燧,右佩木燧。”

其中,“金燧”因爲從太陽取火,故又稱“陽燧”。陽燧是銅製的,形狀如凹凸鏡,向日照物取火。古人隨身攜帶着“木燧”,是一種木製的鑽火工具。而“石火”是一種礦石,一般是敲石取火,魏晉時始使用,唐時盛行。在李賀的《南園十三首》詩中就有:

“沙頭敲石火,燒竹照漁船。”

這種古老的取火辦法,直到清朝還在使用,所以清代趙翼在《衰態》一詩中說:

“燈前敲石火,飯後問朝餐。”

古人舂米

估計很多人很好奇,古人一天喫多少次飯?從古籍的記載來看,最早的古人喫飯次數是一日兩餐,上午餐稱“饔”(yōnɡ),下午餐稱“飧”(sūn)。早在商代一日兩餐已約爲成定俗,那時的記時法,稱上午7-9點爲“大食”,下午15-17點爲“小食” 。到了唐朝,在上午和下午兩餐的中間,多了一頓“點心”。據說,韓國將午飯還稱之爲“點心”,很可能受中國文化的影響。當然,在唐朝並沒有普及一日三餐,“點心”也只存在於貴族階級。我們都知道宋朝是一個繁榮的朝代,所以唐朝以前的一日兩餐,在宋朝已經變成了一日三餐,甚至一日四餐的情況都有。到了明清兩朝,一日三餐已經成爲定製,直到現在也沒有改變。

喝酒

在古代喫飯,還是有一些細節性的東西。比如,古人喫飯用的是 “箸(zhù)”。我們現在所使用的“筷子”叫法,源於明代。據說,現在日本的“筷子”還稱之爲“箸”,可見受到了中國文化的影響。此外,先秦時期,每個月喫多少飯食,還有規定。《管子·國蓄》中說:“

男月食四石(按照秦漢度量衡,一石大約120斤,四石就是480斤),大女月食三石,吾子(小男小女)月食二石。”

按理說一個成年人,一個月喫不了480斤。應該是說,一般家庭的成年男子一個月不會超出這種食用量。

古人織布

除了飯食有定量,《管子·海王》中還提到食鹽的使用數量:

“終月(一個月),大男食鹽五升少半,大女食鹽三升少半,吾子食鹽二升少半。”

從古籍的記載來看,古人對食用鹽的使用也有規定。雖然說一個月喫不了幾升鹽,朝廷限制食鹽的用量,主要是爲了防止走私。在唐太宗初年一斗米值3-4錢,到玄宗時一斗米值13錢,糧食在那時比較穩定。而鹽呢,唐玄宗以前,鹽由戶部經營,每鬥鹽10錢。安史之亂後,朝廷財政緊縮,每鬥出售價達到了111錢,是原來的10倍。到唐德宗九年(788年),每鬥鹽增加到了310錢,30年間,鹽價上漲30倍,可見鹽巴在古代是搶手貨。據說,黃巢就是鹽販子,他能聚集這麼多人反抗唐朝,就是因爲很多農民需要鹽這種生活必需品。人民買不起鹽,喫不起飯,跟他造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古人織布

最後,要說的是,古人喫飯時,還要喝酒,當然指的是有錢人喫飯時喝酒。普通老百姓喫飯的時候往往是不喝酒的,在我國某些朝代還禁止私人買賣酒。比如,唐德宗三年(782年),朝廷禁止私自買賣酒,由政府自設店專賣,“收利以助軍費”。唐朝時期開始有了飲茶的習慣,但是唐德宗在公元793年又開始徵收茶稅,並分三等徵稅。唐宣宗初年(847年),有三人私販茶葉滿了300斤,皆處以死刑。

住:古代老百姓住什麼房子?

華夏民族屬於農耕民族,祖祖輩輩在中國這片熱土上繁衍生息。從古至今,華夏人民能擁有一個好住所,就等於擁有了一個安穩的下半生,所以選擇居住地,他們也很講究。古人建房子,一般選擇在有山有水的地方定居,房子統一按照“坐北朝南”的方位排列。在風水學當中,古人以北面爲陰,南面爲陽,山北水南爲陰,山南水北爲陽。而依山而建,有靠山,而靠水而居,是水利萬物。所以,青山綠水成爲古人最佳的定居場所。

古人的草屋

古代平民的房子叫“白屋”,顏師古說:

“白屋,謂庶人以白茅覆屋者也。”

貴族的房子叫“朱戶”,因爲古代富貴人家的大門是硃紅色的,所以又叫“朱門”。唐代杜甫曾寫下: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的詩句來控訴統治階級,富貴人家的酒肉都放臭了,而平民老百姓因飢寒餓死在路邊。

清明上河圖中的房子

按理說,古人都能住上房子,但是要想住上豪宅那就難了。說到這裏,也許你會好奇,古人有了房子,住宅裏面會放什麼東西呢?在1957年,從河南信陽發掘的戰國楚墓裏,發現了牀、幾、案等。在漢代壁畫中,還有坐在牀上的人物畫像。當時的牀叫做“榻”,是一個矮平臺,下面有四個足,用途和席一樣廣泛。現在的日本睡的就是“榻”,中國最原始的牀就是那種造型,當然日本進行了改進,他們的榻榻米是沒有四個足。

有蚊帳的牀

古人在睡覺的時候,爲了防止蚊子叮咬,也掛有蚊帳。在古詩《孔雀東南飛》中所說的

“紅羅復斗帳,四角垂香囊”

其實指的就是當時的蚊帳(梅花紙帳)。到了唐代,出現了椅子。除了椅子,在唐代繪畫當中,也能看見桌子。桌子有長方形桌也有製作精良的長桌。除了桌子和椅子外,也還有方凳,那時可以坐着喫飯了。

勞動人民的房子

由於古代賦稅繁重,古人基本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古代勞動人民,在日出的時候就外出勞動,日落的時候就回家休息。中途甚至不回家,還要家人送飯。所以,在《西遊記》當中,白骨精變作一個女子想喫唐僧。唐僧見她一人出現在深山之中,問她怎麼在山中行走,又不帶隨從?白骨精就說:

“師父,我丈夫在山北凹裏,帶幾個客子鋤田。這是奴奴煮的午飯,送與那些人喫的。”

從《西遊記》當中就可以看出,古人勞作真的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古人送飯

古代勞動人民常年在外勞作,無非是多賺點錢養家。如果,在古代不努力,恐怕會被繁重的賦稅壓得透不過氣。比如在漢代有“算賦”和“戶賦”,算賦是人頭稅,7歲至14歲出口賦錢,每人23錢。15歲以上至56歲出賦錢,每人120錢。除了,人頭稅,還有“戶賦”是按每戶徵收,每戶人家200錢。此外,還有更賦,就是一種代兵役稅。漢朝規定男子22歲到56歲,都要服兵役兩年,你如果不想服兵役就交錢,沒有錢就去服兵役。在漢代,一家四口一年大概要繳納500-1000錢,所以很多有女兒的家庭,爲了減輕負擔很早就把女兒嫁出去了。

房子

在古代,老百姓有什麼娛樂方式嗎?其實,在古代男子耕田種地,妻子相夫教子,在家不是養蠶繅(sāo)絲,就是洗麻織布,幾乎一年四季都沒有空下來。在古代,由於平民老百姓沒有蠟燭,點油燈也奢侈,爲了節約燈油,人們很早就睡覺了。所以纔有西漢的匡衡鑿壁借光的故事,因爲古代很多家庭太窮,爲了節省油錢,不得不很早就睡覺。當然,古人在空閒的時候,如果有月光,一個家族的人還會坐在月光下聊聊天,老人還會給年輕人講古代聖賢故事。所以,古代有句俗語:

“老人不講古,後生會失譜”。

比如,孫中山從小就聽老人講太平天國的故事,長大以後面對他的影響也是很大的。

行:古代老百姓,如何外出遠行?

古人遠行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走陸路,一種是走水路。古代的交通工具落後,陸路一般步行,如果有錢還可以騎馬(騎驢)或者坐馬車。水路就更加方便了,直接坐船。古代交通四通八達,有三級道路:國家級官道(都城通往全國各省的道路)、省級官道(省級國道,屬於大路)、州級官道(市縣城鎮交通,屬於小路)。在古代必須走官道,如果私自偷渡,是犯法的。比如,在朝律法規定:

古代集市

凡無文引私度關津者,杖八十。若過關不由大門、渡口從其他地方進入者,杖九十。若偷渡邊關塞外者,杖一百,徒刑三年。因偷渡出外境者,絞(監候)。守關的人之人,故意放縱過關者,同罪(至死減一等)。失於盤詰(查問)者,(官)各減三等,罪止杖一百。若有文引冒用他人的名字過關或渡口者,杖八十。家人相冒者,罪坐家長。守把之人知情不報與同罪。不知者,不坐。若將無文引攜帶馬騾私度、冒度關口和渡口者,杖六十。越度,杖七十。

古代馬車

在外出之前,必須準備足夠的路費。在古代不是說自己窮就不要路費,就算是坐不起車船,只要你是一個活人,在過關的時候就要過路費。在清代《笑林廣記》當中有一則笑話,開頭就說:

“凡空身人過關,亦要納稅”。

《笑林廣記》雖然是笑話集,但是不難看出古人過關是要納稅的。尤其是商人,過關時所運輸的貨物也要收稅。比如,1957年4月在安徽省壽縣出土了“鄂君啓節”一共4件,其中車節3件,舟節1件。鄂君啓是楚懷王的兒子,此人由“鄂”到“郢”,楚懷王還給他頒發了運輸貨物的免稅過關符節。在古代,連國君的兒子都要納稅,所以出門身上沒有點盤纏真的行不通。

坐船貿易

古人外出,除了準備足夠的盤纏外,必須要辦理過關通行證,稱之爲過所或者文引。除了通關證明還有身份證證明,比如符、節、傳、公驗、度牒、路證等,作爲身份證明。如果沒有出行證明,連住店都成困難。秦孝公死後,商鞅出逃,過函谷關住店沒有“照身帖”,店家沒有同意他住店。

古代轎子

如果,在古代順利過關,進入了繁華的都市,到了傍晚就不能在城內亂逛。在唐朝以前,太陽下山以後就關閉城門。城內就不營業,實行夜禁。如果在城內亂走,抓住就是一頓打。所以,唐朝律法規定:

“諸犯夜者,笞二十。”

宋朝在宋仁宗時期,開封還實行夜禁。不過《水滸傳》第七十二回:“柴進簪花入禁院 李逵元夜鬧東京”中說,開封雖沒有夜禁但是各城門有夜巡的士兵,他們弓弩上弦,刀劍出鞘,擺佈得甚是嚴整。《水滸傳》屬於文學作品可能有出入,不過在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三·馬行街鋪席》中有一段描寫算是很真實了:

 “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如耍鬧去處,通曉不絕。”

貴族出行畫面

從孟元老《東京夢華錄》的記載來看,北宋汴京(開封)還有夜市,營業時間通宵達旦,說明沒有實行夜禁。當然不同朝的不同時期,對夜禁的管控政策不同,而宋朝繁華,幾乎沒有戰事,對夜禁管控不嚴格。但是,宋朝以後的朝代對夜禁越來越嚴格了。《元史·刑法》規定:

“諸夜禁,一更三點,鐘聲絕,禁人行。違者笞二十七下,有官者笞七下,準贖元寶鈔一貫。”

到了明朝也是一樣《大明會典》載:“

凡京城夜禁、一更三點、鐘聲已靜、五更三點、鐘聲未動、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

清朝繼承了明朝的夜禁制度,且在康熙時期還增設了一條

“凡八旗兵丁無故在城外夜宿,杖八十。”

從古代的律法來看,除了宋朝出現過繁華的景象,古人的夜生活看來不是很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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