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一般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

原标题:拒绝加班,被判赔偿1.8万! 你怎么看?

据江苏新闻报道:扬州某公司员工王某和李某,被要求加班完成产品检验,否则公司将违约。两人为逼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拒绝加班,导致公司赔偿12万元。

公司将其告上法庭,两人被判赔1.8万。

法官: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但遇紧急任务要求加班必须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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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立法宗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般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来源中国人大网、微博、江苏新闻、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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