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二胎的开放,贫富差距也逐渐暴露出来。

  经济条件好的,不但响应国家号召生了老二,甚至还在积极备孕老三。

  可经济条件相对来说紧张的,别说是二胎,就连计划生老大还在犹豫着。

  显然,是否生二胎和可供支配的钱有关,那生完娃不想带孩子的妈妈呢,却和国家规定也有关。

  近日,国家就婚姻法中婚后财产的归属和分割加以完善的消息传开了,这引来了不少家庭中夫妻关系双方的关注。

  首先就是大家最关注的房产问题。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房产以首付款所有人或全款所有人为最终房产所有人,即使另一方在房证上标注共同所有人也无济于事。

  其次就是私人所有问题

  所谓私人所有,就是属于单方所拥有的东西,比如,婚内所得的拆迁补偿、工伤或其他方面的赔偿等等,均属于私人所有,即便是夫妻想分得其中一点,只要所有者不同意,那也是不可能的。

  最后就是赠送的东西了。

  这些被赠与的东西,一旦被证明是赠予的,就没有要回来的可能。

  通过这三条我们不难看出,修改此项法条的人,估计是男性莫属,因为这些对于女性来说越发的被动。

  一旦离婚,作为女性你为孩子、老人以及家庭所付出的一切将不被计入‘成本’。

  于是国内女性纷纷表示不敢再生娃,不敢再为家庭做投入时,国外的婚姻法被收罗出来发在网上。

  1.爱尔兰

  这是一个崇尚不要离婚的过度,所有,你想结婚以前请一定想好,因为当地的婚姻法里只要一条,不能离婚。

  2.日本

  在这个女性地位并不太受宠的国度,婚姻法却是这样规定的:凡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的妻子可获得丈夫退休金的一半。

  虽然这是新修改的法条,但已经显示出它是女性福音的优势。

  因为此后,日本离婚率提高了近6%以上。不用问,这多出来的部分可都是女性提出的离婚申请。

  3.美国

  在美国,你想离婚很容易,随时提出,随时离异。不需要理由和原因,也不追究过错方,但提出方需要进行高额的赔偿。

  4.法国

  在这个浪漫的国家,如果你想离婚就意味着财产损失一半,当然婚前协议除外。

  不过,聪明的你如果有隐秘财产的习惯,那在这里基本是行不通的,因为一旦被查获,这比隐秘起的部分会被法院所有。

  5.台湾

  这是一个充分尊重女性的地方,因为在新婚法中,已经把女性为家庭所付出的价值算成离婚成本。

  看着这些规定,国内女性更是纷纷表示,一个人挺好。

  当然也人认为,婚姻有必要,生育没必要。

  作为宝妈的笔者则想说:有条件,我生,你养;没条件,就丁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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