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系列赛之望谟县第七届红水河野钓大赛活动公告

1、活动主题

激情野钓·体旅融合·助力脱贫

2、活动时间

2018 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

3、活动地点

望谟县昂武镇昂武村

录取名次及奖励

奖金共计 281600 元,获奖队共 28 队,录取团体前 25 名及排名前三的最大单尾重给予奖励,获奖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1.录取团体前 25 名

一等奖 1 名:奖金 88000 元,证书 4 本,金鱼钩 4 枚;

二等奖 1 名:奖金 40000 元,证书 4 本,金鱼钩 4 枚;

三等奖 1 名:奖金 20000 元,证书 4 本,金鱼钩 4 枚;

四等奖:取2个队(4-5名)证书各4本,奖金各8000元;

五等奖:取3个队(6-8名)证书各4本,奖金各6000元;

六等奖:取4个队(9-12名)证书各4本,奖金各4000元;

七等奖:取5个队(13-17名)证书各4本,奖金各3000元;

八等奖:取8个队(18-25名)证书各4本,奖金各2000元;

2.最大单尾重录取 3 名

第一名:证书 1 本,奖金 1000 元;

第二名:证书 1 本,奖金 800 元;

第三名:证书 1 本,奖金 600 元。

活动规则及办法

一、活动内容

本次大赛预计参赛运动员 352 人,共 88 个队;

二、竞赛办法

1.以队为单位参赛(不得缺员),每队钓位宽为 15 米,每队间隔距离不少于 50 米,界限以红色间隔旗为标志。

2.每队限用 8 支钓竿,规格不限,竿长不限,钓法不限,每支竿限挂 1-8 枚钓钩。禁止使用电子探鱼、电动打窝器船、诱鱼设备,禁止下网、下药、打路亚,禁止使用活体泥鳅钓饵;严禁使用锚钓、双尖以上连体钓;严禁使用照漂灯,报警器。

3.每个队垂钓区域为该垂钓区正前方水域。如投竿超出规定范围,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

4.比赛时间为连续 88 小时垂钓,比赛期间不得变更钓位,各队运动员可轮换休息,严禁进入水中垂钓。

5.比赛期间,严禁家属及观赛者进入赛区。

6.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鸣炮为准。比赛结束炮声响时,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死鱼不计入成绩)。

7.饵料自备,用饵不限,但不准使用有害鱼类生存和污染水资源的饵料。

8.比赛开始前一小时为清场和投放诱饵时间,严禁钩、标(漂)、线入水(注:可使用水下除草器)。

9.每队使用鱼护不限,抄网不限。如钓获超过 3.5 公斤以上的大鱼及发现有效鱼快死亡,可申请当场称量并记录成绩,死鱼不计成绩,在比赛期间如发现作弊行为(如送鱼进入赛点),永久取消各种钓鱼比赛资格。每天称量时间为上午 10 时。

10.比赛期间,严禁下水、饮酒及窜位,饮酒者取消比赛资格(注:如天气炎热,需要洗澡,请自备桶盆等工具)。

11.开赛后,严禁各类大小船只进入比赛钓位(裁判员的船只除外)。发现船只靠近比赛钓位,请及时向裁判组报告,以便核查。

12.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在本队钓位等侯裁判员计量成绩,并履行签字手续。

三、比赛规则

1.比赛前清场打窝时间内,人、标(漂)、线入水者,取消参赛资格。

2.钓竿及钓钩超过规定数量者,取消本队比赛资格。

3.超越本队钓位垂钓者,经劝告无效而继续垂钓者,取消本队比赛资格,该鱼获无效,溜鱼情况除外。

4.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故意将无效鱼放入鱼护中,取消该队当天比赛称重成绩。

5.比赛中使用双尖以上连体钓及路亚和电子探鱼、电动打

窝船、诱鱼设备、下网、下药和使用活体泥鳅钓饵者,取消本队参赛资格。

6.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取消本队参赛资格。

7.比赛期间,私自下水、饮酒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8.相互串鱼者,取消相关队的全部比赛成绩。

9.报名参赛后,无故不参赛队、不退参赛费,比赛期间中途退出比赛者,组委会不负责船只接送,获奖者不在发奖现场,作自动弃权处理。比赛结束后,无故未经组委会同意并私自提前离开现场,故意不参加闭幕式的,取消今后参加本系列赛事资格。

10.其他违规行为,经警告无效,可处罚渔获重量至取消参赛资格。

四、计量方法

以每队钓获的累计总重量计算本队成绩,以总重量顺序排列名次,如总重量相等,以最大单尾重为优先,依次取满奖项名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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