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日(11月29日),新京報記者從王鳳雅家屬代理律師施曉俊處獲得的一張法院傳票顯示,該起案件將於12月2日在上海市閔行區法院宣判。今日(11月29日),新京報記者從王鳳雅家屬代理律師施曉俊處獲悉,王鳳雅一家起訴陳嵐侵犯名譽權一案,將於12月2日15時在上海市閔行區法院開庭宣判。

新京報訊(記者 倪兆中)河南患眼癌女童王鳳雅死亡事件又有新進展。今日(11月29日),新京報記者從王鳳雅家屬代理律師施曉俊處獲悉,王鳳雅一家起訴陳嵐侵犯名譽權一案,將於12月2日15時在上海市閔行區法院開庭宣判。

河南眼癌死亡女童家屬訴作家陳嵐名譽侵權案,下週一將宣判

法院傳票顯示,該起案件將於12月2日宣判。受訪者供圖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8年5月,有自媒體文章稱河南省太康縣一名兩歲半女童王鳳雅被診斷患有視網膜母細胞瘤,其母楊美芹在獲得15萬元捐款後未救治女兒,而是爲兒子治療兔脣。2018年5月4日,王鳳雅離開人世,此事引發外界關注。當地政府相關部門介入後,確認王鳳雅家人未挪用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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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鳳雅

作家陳嵐曾在微博上稱,王鳳雅患上的是“最容易治癒”的癌症,王鳳雅沒有獲得治療,幾次前去探訪她的愛心媽媽親眼目睹其被虐待的事實。王鳳雅家屬認爲,陳嵐在其實名新浪微博平臺發佈一系列不實言論,公開損害王鳳雅家屬的名譽,並造成其家庭精神、經濟損失,遂將陳嵐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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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鳳雅爺爺出示的花銷明細及部分支出收據。新京報記者 逯仲勝 攝

今日(11月29日),新京報記者從王鳳雅家屬代理律師施曉俊處獲得的一張法院傳票顯示,該起案件將於12月2日在上海市閔行區法院宣判。

新京報記者 倪兆中 編輯 白馗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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