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交給洗車店清洗的轎車油變多了

原來是店員私用車輛怕被發現偷偷加了油

武漢車主周先生將私家車交給洗車店清洗,取車時卻發現油箱裏的油變多了,進而查出洗車店員工私用他的車4個多小時。昨日說起此事,周先生仍然十分氣憤。

周先生住在洪山區烽勝路某小區。他介紹,武漢市惠養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在該小區一期地下車庫設了一家分店,他辦了會員卡。洗車店通常晚上營業,車主只需將車鑰匙放在自助寄存終端,第二天早晨取車即可。11月4日下午,周先生將車鑰匙放進寄存終端。5日早晨7時許,他開車送孩子上學,發現車內有明顯的煙味,行駛里程數也增加了80多公里。更離奇的是,油表比前一天多出一小格,說明油箱裏的油多了。

周先生立即到小區物業查看車庫監控視頻。原來,4日晚10時8分,他的車被人開出小區,直到5日凌晨2時49分才返回。後經查實,私用車輛的是洗車店員工陳某。“我出於信任,把車交給洗車店,沒想到店員私用我的車近5個小時,真是不可思議!”周先生說。萬一這段時間他的車出了事故,他會十分麻煩。他認爲惠養車公司應該承擔管理不當的責任,但截至昨日,該公司還沒有拿出讓他滿意的解決方案。

昨日下午,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該洗車店。店中沒有工作人員,自助車鑰匙寄存終端旁的海報寫着,晚上有員工洗車。

記者撥通陳某的電話。他說,事發當晚突然降溫,他覺得有點冷,就開着周先生的車回到自己位於武昌中北路的住處加衣服,之後又被朋友喊去消夜。返回時,他擔心被車主發現,就到加油站加了100元的油。

惠養車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接到周先生的投訴後,公司立即進行調查,發現員工陳某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私自使用客戶的車,因此已將陳某開除。公司還派人到周先生家道歉,並願意做出適當補償。事發至今,公司一直在和周先生溝通,但雙方尚未就補償數額達成一致。下一步,公司將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繼續與周先生協商解決此事。

國家一級律師張冶鋼認爲,本案是典型的非經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他人財物的行爲,應當由店方承擔賠償相應損失的責任。假如發生交通事故,依照侵權責任法規定,應由擅自使用人承擔責任;如果發生違章罰款,先由車主承擔責任,再向使用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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