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貨車司機陳某的辯護人則表示,任某在事故後自行離開,影響了相關執法部門對現場和事故的判斷,作爲年近70歲的任某步行十幾公里到醫院,並在事發後46天去世,不能排除是其他因素導致其死亡。陳某駕駛機動車未按要求降低行駛速度,超速行駛,這個違法行爲是發生事故的全部原因,任某無違法原因,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陳某對此事故負全部責任,任某對此事故無責任。

按照一般來說,發生交通事故時,若你是作爲事故的主要責任方,都應該主動報警求醫、採取有效措施。若是不管不顧,自行離去了,那就是肇事逃逸!後果很嚴重!而近日就有一位卡友就有發生此類情況。

此事要從河北省這起交通事故說起,當日下午2點左右,貨車駕駛員陳某行駛至大馬坊鄉政府門前,與由北向南行使的騎車人任某相撞,導致任某受傷、車輛受損。事故發生後,陳某及時報警並撥打了120,等待處理。可120趕到後並未見到傷員,陳某告知醫護人員,任某(被撞者)在車禍後自行離開了現場。

而沒想到事故發生後46天,卻傳來任某死亡的消息。而任某的兒子則在事發後向辦案部門陳訴,他父親發生車禍後是自己步行十幾公里前往醫院的。

警方:貨車司機全責,對於此次事故,警方得出的調查分析結論爲:

陳某駕駛機動車未按要求降低行駛速度,超速行駛,這個違法行爲是發生事故的全部原因,任某無違法原因,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陳某對此事故負全部責任,任某對此事故無責任。而根據任某《屍檢鑑定書》顯示,任某符合交通事故至顱腦損傷後昏迷、臥牀、感染至呼吸衰竭死亡。

2019年5月,陳某被檢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訴至法院。10月22日,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次案件。法庭上,控辯雙方出具當事人供述、交通事故認定書、屍檢報告以及鑑定意見等證據。根據屍檢報告等相關結論,可認定任某死亡原因與該起交通事故有關,因此應追究陳某的刑事責任。

而爭論點是:任某自行離去難道不該負部分責任嗎?

貨車司機陳某的辯護人則表示,任某在事故後自行離開,影響了相關執法部門對現場和事故的判斷,作爲年近70歲的任某步行十幾公里到醫院,並在事發後46天去世,不能排除是其他因素導致其死亡。所以目前,就此次案件,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尚未宣判結果。

而交通肇事罪面臨的刑法: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面對突發情況卡友們一定不要慌!不要想着跑就找不到你了!遇到這種情況就趕緊報警求醫,取得最好的結果!文章部分素材摘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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