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满意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破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决战决胜执行难”再添战果。 11月9日下午,红安法院出动数名警力,雷霆出击,协助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扣押一台挖掘机,并护送至高速道路入口完成财产交付。

当日下午3时许,安徽省肥西县执行干警孙昊、倪良俊一行来到红安法院执行局请求增援。该院2016年判决的某公司与罗某某融资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5.86万元,裁定扣押被执行人租赁的液压挖掘机一台。因被执行人罗某某系红安县人,且执行财产亦在该县境内,故请求红安法院协助执行。

通过信息系统,红安法院查询到罗某某正在杏花乡红华村从事挖掘作业,党组成员、副院长梅阳迅速调度执行局副局长余军剑带领5名执行干警及司法警察全力协助肥西县法院此次扣押行动。

两地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该村施工路段,证实罗某某雇请的司机及租赁的挖掘机确在现场。立即亮明身份,拉起警戒线,向当地群众宣布了执行纪律。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规定,宣读了扣押裁定书。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罗某某雇请的司机当即交付了挖掘机,现场始终秩序井然,未发生暴力抗法行为。

此次协助执行,行动快速、措施扎实,充分展现出红安法院执行队伍团结拼搏的精神风貌、骁勇善战的执行素养,得到外省兄弟法院的高度赞赏,两地法院执行干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细致拍录了精彩的执行瞬间、紧张的推进过程。

(供稿:红安法院 程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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