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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看官大家好,法条君的日常福(sao)利(rao)又来啦~过完了令人又爱又恨的双十一,购物车没清空也该学习啦!

  本期看点是扰乱市场秩序罪这一节的所有罪名立案追诉标准。不过法条君惊讶的发现,我们的老对手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也规定于本节罪名中,记忆力好的看官一定记得本君已经奉献过后两者的定罪量刑标准,详戳: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量刑标准|法纳刑辩

  非法经营如何定罪量刑?|法纳刑辩

  法规来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2017年);

  -END-

  “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齿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

  ——艾伦·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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