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市场秩序罪立案追诉标准|法纳刑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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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官大家好,法条君的日常福(sao)利(rao)又来啦~过完了令人又爱又恨的双十一,购物车没清空也该学习啦!
本期看点是“扰乱市场秩序罪”这一节的所有罪名立案追诉标准。不过法条君惊讶的发现,我们的老对手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也规定于本节罪名中,记忆力好的看官一定记得本君已经奉献过后两者的定罪量刑标准,详戳: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量刑标准|法纳刑辩
非法经营如何定罪量刑?|法纳刑辩
法规来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2017年);
-END-
“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齿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
——艾伦·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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