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中學生帶炸藥到學校:保釋再被拒,年三十提堂)

image.png明愛馬鞍山中學 (來源:香港《頭條日報》)

海外網12月3日電 香港明愛馬鞍山中學一名中學生,早前涉攜帶0.5克烈性炸藥TATP回校,驚動校方報警,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被告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複覈,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指案情嚴重,若被告獲保釋外出,或會再接觸與爆炸品有關資訊,有重犯機會,拒絕其保釋申請。

綜合《大公報》《文匯報》3日消息,被告黎文光(18歲),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指他今年11月27日於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黎文光上週五(11月29日)申請保釋被拒後,昨日又進行保釋複覈,再次被駁回。昨日被押上法庭時,黎仍身穿校服。庭上有近70人,包括其母親及身穿校服的同學旁聽。

image.png來源:香港《頭條日報》

報道稱,辯方陳詞時指,涉案0.5克TATP“分量小”,或只能構成如杯蓋般大的氣體,質疑是否屬“爆炸品”,案情並非“想像中嚴重”,希望法庭批准保釋。

對此,裁判官指出,自從拒絕黎文光保釋後,本案進展未有重大轉變,案情嚴重,若讓被告保釋有可能會接觸與爆炸品有關資訊,且有可能重犯,故此拒絕其保釋複覈,至明年1月24日(即農曆年三十)再提堂。

控方稱,爆炸品處理課檢取涉案0.5克TATP後,初步評定它“高性能、極危險”,稍加摩擦便足以炸斷手掌。

據香港《頭條日報》11月27日報道,當天下午,馬鞍山中學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警方經初步調查,懷疑是烈性炸藥TATP,並拘捕兩名男子,分別爲17歲、18歲。港媒報道稱,該校一位老師說,黎文光和另一名涉案男生事後曾對其表示,有關炸藥是校外的暴徒交給他們的。香港警方早前指出,將就此線索展開調查,對相關證據作法證化驗,不排除翻查被告電話等。此外,還將檢驗由錫紙包裹的爆炸品並索取專家報告等。

事發當日,明愛馬鞍山中學連發兩則聲明稱,由於在校園範圍內發現不明化學品,爲顧及所有學生及員工的安全,避免有實時危險,校方已馬上知會消防處到校檢視及戒備,並決定於11月28日停課一天。

代文佳 本文來源:海外網 責任編輯:代文佳_NB1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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