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須向報考服務地市(州)人社部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並填寫《考生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市(州)人社部門彙總後及時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審覈修改。各市(州)、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崗位、編制空缺情況和畢業生所學專業及資格條件,將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安排到基層教育(含學前教育)、農牧、水利、醫療衛生、扶貧、就業和社會保障平臺等崗位服務,並重點向扶貧崗位傾斜。

一、目標任務

2019年,通過統一組織考試,全省選拔招募14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等服務(其中支醫崗位選拔招募指標單列),服務期爲2年。

二、選拔對象和條件

選拔對象爲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甘肅生源2019年應屆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大學生畢業2年以內和高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出現役2年以內的也可報名。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志願到農村基層工作,具有較強的喫苦和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從事基層服務工作的身體條件,並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4.學習成績合格,能按期提交畢業證和報到證。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人員不得報考。

6.報考支醫崗位的研究生專業應符合《教育部〈關於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醫學門類規定的規範稱謂表述;本科生專業應符合《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醫學門類規定的規範稱謂表述;專科生應符合《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醫藥衛生大類規定的規範稱謂表述。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包含在支醫崗位要求的專業門(大)類或所學專業與以上專業門(大)類規定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的,須由報考人員到畢業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專業屬於支醫崗位要求的專業門(大)類範圍,或認定所學的專業名稱雖與支醫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並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資格初審和複審時一併提供審覈。如無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資格初審和複審時不予通過。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程序

(一)提交報名申請(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8:00)

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免交報名費。報考人員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rst.gansu.gov.cn),進入“甘肅省2019年基層服務項目報名系統入口”,準確填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碼等信息,上傳經“人事考試照片審覈處理工具”軟件審覈並自動生成的照片進行註冊。註冊完成後,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選拔招募公告和《誠信承諾書》,逐項認真填寫報名信息並妥善保管登錄名和密碼。因報考人員通訊不暢通、提交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等原因造成考試選拔過程出現無法考試、耽誤資格審覈及體檢等後果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報考人員原則上只限填報生源縣(市、區)的服務崗位,個別因婚姻關係等原因家庭戶籍已發生變更的報考人員,可選擇填報新家庭戶籍所在地服務崗位,新家庭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爲5月12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報名時須填寫筆試試卷的漢、藏語言類型。

(二)報名信息修改確認(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2∶00)

報名信息提交後,由計算機統一對報考信息即時進行確認,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結果,已成功提交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不能再改報其他基層服務項目或服務崗位。爲確保考試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經報考人員申請僅可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它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須向報考服務地市(州)人社部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並填寫《考生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市(州)人社部門彙總後及時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審覈修改。考生申請報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爲2019年5月18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證》(2019年6月17日10∶00至6月22日8∶30)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證並妥善保管,以備考試、資格審覈、體檢等環節使用,無本人《准考證》的,視爲自動放棄。報考人員打印准考證後,應認真閱讀《准考證》,並提前熟悉考點。

四、指標分解

選拔指標由省人社廳根據各地報名人數和崗位需求數分解下達至各市(州),並向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給予傾斜,對支醫崗位和“兩州一縣”、蘭州新區選拔招募指標單列下達。各市(州)參照省上分解辦法負責向縣(市、區)分解下達指標,支醫崗位指標根據報名人數和本地實際研究分解下達。自治州、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是否加分由有關市(州)根據本地實際研究確定(加分不得超過5分),不加分的可採取對少數民族考生單列選拔指標的辦法給予適當傾斜。有關加分及指標分解方案由各市(州)確定後在6月12日前向社會公佈並報省人社廳備案。

五、考試

(一)考試組織

全省各級人社部門要會同財政等部門加強考試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統籌組織實施好選拔招募工作。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全省“三支一扶”考試報名、信息彙總、命題制卷(包括藏文試卷)、試卷保管、考場設置、閱卷登分、雷同處理、成績公佈等考務組織工作。各市(州)、縣(市、區)考務實施機構要按照省上的統一安排,認真組織做好本行政轄區內的考務實施工作。蘭州新區考試組織等工作由蘭州新區會同蘭州市共同負責實施。各級考務組織實施產生的工作費用由同級財政負責承擔。

(二)考試時間和內容

1.考試時間

2019年6月22日 9:00—11:00

2.考試科目

支醫崗位考試科目爲“醫學綜合知識”,總成績爲100分;其他崗位考試科目爲“公共基礎知識”,總成績爲100分。

3.考試內容

“醫學綜合知識”考試內容包括:基礎醫學、預防醫學、臨牀醫學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扶貧、科技、人文、計算機應用、公文寫作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

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託任何單位(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三)應試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網上打印的《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居民身份證遺失或過期,應及時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補辦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考場設置

全省以14個市(州)分別作爲考區,考點原則上應設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每個考場安排30人,支醫崗位以及同一服務地縣(市、區)的考生應儘量編排在同一個考場。甘南州的藏語言試卷考生單列,不與漢語言試卷考生混編。各市(州)考務實施機構於6月10日前將考場設置編排情況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

(五)雷同試卷處理

考試結束後,由國家指定的專業機構進行雷同檢測,被甄別爲雷同試卷的考生,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如其他相關證據證明雷同試卷考生存在作弊行爲的,將視具體情形對其進一步給予違紀違規處理。

(六)成績查詢

考生可於7月15日左右登陸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考試成績。對因違紀或違反《誠信承諾書》記入誠信檔案的考生,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六、審覈錄取

(一)資格初審

縣(市、區)人社部門根據分解公佈的選拔指標,按報考崗位考試科目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選拔人員名單。指標末位考生分數出現並列時,可採取加試或由市(州)統一申請一併列入擬選拔人員名單(因成績並列增加錄取人員的生活補貼等待遇由市、縣財政承擔,標準與其他人員相同)。

進入擬選拔名單的人員,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報到證原件及複印件。報到證有具體就業單位的,須同時提交與報到證就業單位一致的《解約函》或《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原件。因家庭戶籍變更報考新戶籍所在地服務崗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報到證不再調整改派;退出現役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複印件。同時,下載填寫《甘肅省2019年選拔招募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服務資格審覈表》一式3份(雙面打印),貼近期2寸彩色免冠證件照,到縣區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初審。

進入擬選拔名單的人員與選拔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在資格初審截止時間不能按要求提交以上證件資料的,取消錄取資格,並按成績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體檢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由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和程序組織體檢,無三甲醫院的市州可安排至市州綜合性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可在指標限額內按照成績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已超出指標限額的不再遞補。

(三)複審和公示

各市(州)人社部門對縣(市、區)上報的擬選拔人員畢業證、報到證、戶口本、體檢結果等資料逐一複審,對通過複審的人員,由各市(州)統一組織縣(市、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人社廳統一發文錄取。

進入資格初審後若放棄審覈、體檢、錄取資格的,應按照誠信報考的原則,提前主動向縣(市、區)人社部門提交書面放棄說明。對在選拔招募過程中發生失信放棄行爲的考生,失信情況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進入資格複審環節後,出現空缺指標的,不再進行遞補。

初審、體檢及複審的具體安排由市縣商定後,應於資格初審開始5日前在網上公告並向考生告知。

七、培訓上崗

(一)崗前培訓

按照《甘肅省“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劃實施方案》要求,各市(州)人社部門要對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及時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幫助新招募人員儘快完成角色轉換,提高基層工作生活適應能力。

(二)安排上崗

各市(州)、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崗位、編制空缺情況和畢業生所學專業及資格條件,將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安排到基層教育(含學前教育)、農牧、水利、醫療衛生、扶貧、就業和社會保障平臺等崗位服務,並重點向扶貧崗位傾斜。所有新招募人員於8月底前全部安置到崗。同時要及時在全國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在崗狀態更新。“三支一扶”人員基層服務年限計算工齡,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

八、待遇保障

(一)在崗待遇。選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在崗服務期間給予每人每月2700元的生活補貼,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給予2000元一次性安家費補貼(生活補貼、一次性安家費補貼標準待調標後將按規定補發)。各縣(市、區)爲每名服務期在崗“三支一扶”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省財政對單位繳費部分給予補貼,其餘不足部分由縣(市、區)財政承擔,個人繳費部分從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爲“三支一扶”人員辦理補充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鼓勵服務單位比照在職正式職工爲“三支一扶”人員發放年度考覈獎勵等其他津貼福利,並按規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補貼。

(二)人員管理。各地要嚴格落實各項制度,積極推選“三支一扶”人員兼任基層服務單位團委副書記、基層供銷社主任助理等。“三支一扶”人員人事檔案原則上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地縣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管理,黨團組織關係轉至服務單位。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服務單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員的年度考覈和服務期滿考覈工作,考覈情況存入本人人事檔案。要定期開展“三支一扶”人員在崗履職情況檢查,嚴格按照招募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員,原則上不允許外單位借用。對服務期間通過正常手續離崗的人員,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爲其辦理相關手續。各地要重視全國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統應用,落實專人負責,按照系統《使用手冊》規定,認真及時高質量做好人員信息採集、數據報送、進度管理和統計分析等工作,併爲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及時發放《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三)優惠政策。“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間,符合國家和我省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定相關規定的,可評定相應專業技術職稱。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視同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人員,按規定享受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定向考錄招聘優惠政策;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相應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四)期滿政策。服務期滿經考覈合格,自願留在服務地工作的,由服務單位、縣級人社部門會同編制等有關部門根據鄉鎮事業單位編制空缺情況,可通過直接考察、考覈等公開招聘方式,聘用爲服務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再實行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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