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3點,

  在鄭州市政府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

  發佈了《關於市區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措施從11月21日(下週三)開始實施

  具體限行措施如下:

  (一)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繞城高速以北、西繞城高速-鄭雲高速以東、北四環以南區域內(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區域內連霍高速不限行),全天24小時禁止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客、貨)駛入,禁止未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或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的國四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客、貨)駛入。

  (二)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繞城高速以北、西繞城高速-鄭雲高速以東、北四環以南區域內(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區域內連霍高速不限行),總質量4.5噸以下且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廂式貨車每天6時至22時禁止駛入,其餘各類載貨汽車(純電動輕型、微型貨車除外)、掛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全天24小時禁止駛入。

  (三)北四環路以南、東四環路以西、南四環路以北、西四環路以東區域內(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時禁止大型載客汽車、各類載貨汽車和掛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駛入。

  (四)北三環路以南、東三環路以西、南三環路以北、西三環路以東區域內(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每天的7時至9時和17時30分至20時禁止純電動輕型、微型貨車駛入。

  以下車輛不受限制:

  軍車、警車、消防車、校車、工程救援車,以及公安交警部門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專用車不受限制。

  確需入市車輛:

  確需在禁行區域和時間內通行的車輛(柴油車需達到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辦理通行證件,並按照指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車輛繞行路線:

  所有不符合入市條件的車輛,請提前繞行繞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連霍高速和北四環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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