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紫牛后续】生母虐童案今开庭,这个妈妈当庭认罪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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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此前报道《9岁女孩被亲妈长期虐打,老师报警,医生看到伤势哭了》并引发广泛关注的“生母虐童案”有了最新进展。今天,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山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下称:惠山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确认以虐待罪进行起诉,请求追究被告人受虐孩子的生母杨某某的刑事责任。据悉,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

庭审现场,杨某某出庭受审

惠山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某于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间虐待女儿洁洁(2009年生)。2018年6月初,杨某某又因教育问题,采用木棍对被害人实施殴打。经鉴定,被害人洁洁的伤势已构成轻伤二级。据悉,被告人杨某某在庭审中对其殴打女儿的主要事实无异议,但辩称每次打孩子都是为了纠正其小偷小摸的坏习惯,事出有因,希望能从轻处理。其辩护人从三个方面发表了辩护意见。

被打后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女孩

首先,被告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后主动配合前往派出所并交代了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应当认定为自首。其次,被告人对被害人没有真正的恶意,将女儿从河南老家接至身边抚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陪伴照顾并让其拥有更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被告人每次殴打女儿均是为了纠正被害人一些不良习惯,虽然教育方式不对,但其并非虐待成瘾或暴力成性的心理不健全人士,且被告系文盲,文化程度低,教育观念客观上与现代文明社会存在差距。第三,被告系初犯,且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不可调和的根本矛盾,被害人亦亲笔写信承认自身错误并愿意与父母继续一起生活。综合本案事实和证据,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罚,适用缓刑。

检察院方面则认为,应当以虐待罪追究被告人杨某某的刑事责任,主要答辩意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被告人杨素梅前往医院是为了探望女儿,而非主动投案,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不属于自首;第二,被告人在较长时间内采用多种工具和方式殴打女儿,其所作所为已非普通的教育子女行为,且经公安机关口头警告后仍不思悔改,没有悔罪态度,必须惩处;第三,被告人虽当庭认罪,但其虐待持续时间长、次数较多、手段残忍,且造成被害人轻伤,情节恶劣,不适宜适用缓刑。检察机关提出对杨素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应控方申请,法庭依法通知鉴定人到庭作证。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是否存在从轻量刑情节等问题,充分阐明了各自的观点和理由。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杨素梅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承认错误及违法,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院方面表示,该案将另行择期公开宣判。“本案中,被告人错误的教育方式和观念致使被害人‘洁洁’(化名)的身心造成了较大的伤害,而作为检察官,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我们要第一时间审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干预、救助。”惠山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室负责人徐静超表示,检察机关将后续适时启动监护权撤销和转移程序。

紫牛新闻记者张建波

编辑张冰晶

主编|陈迪晨

图片 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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