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紫牛後續】生母虐童案今開庭,這個媽媽當庭認罪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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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紫牛新聞此前報道《9歲女孩被親媽長期虐打,老師報警,醫生看到傷勢哭了》並引發廣泛關注的“生母虐童案”有了最新進展。今天,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下稱:惠山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案,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下稱:惠山檢察院)作爲公訴機關,確認以虐待罪進行起訴,請求追究被告人受虐孩子的生母楊某某的刑事責任。據悉,被告人楊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悔過。

庭審現場,楊某某出庭受審

惠山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楊某某於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間虐待女兒潔潔(2009年生)。2018年6月初,楊某某又因教育問題,採用木棍對被害人實施毆打。經鑑定,被害人潔潔的傷勢已構成輕傷二級。據悉,被告人楊某某在庭審中對其毆打女兒的主要事實無異議,但辯稱每次打孩子都是爲了糾正其小偷小摸的壞習慣,事出有因,希望能從輕處理。其辯護人從三個方面發表了辯護意見。

被打後在醫院接受治療的女孩

首先,被告人在接到公安機關的傳喚後主動配合前往派出所並交代了犯罪事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應當認定爲自首。其次,被告人對被害人沒有真正的惡意,將女兒從河南老家接至身邊撫養的根本目的是爲了陪伴照顧並讓其擁有更好的教育和生活環境。被告人每次毆打女兒均是爲了糾正被害人一些不良習慣,雖然教育方式不對,但其並非虐待成癮或暴力成性的心理不健全人士,且被告系文盲,文化程度低,教育觀念客觀上與現代文明社會存在差距。第三,被告系初犯,且當庭認罪,悔罪態度較好,與被害人之間不存在不可調和的根本矛盾,被害人亦親筆寫信承認自身錯誤並願意與父母繼續一起生活。綜合本案事實和證據,請求法庭對被告人從寬處罰,適用緩刑。

檢察院方面則認爲,應當以虐待罪追究被告人楊某某的刑事責任,主要答辯意見包括三個方面。第一,被告人楊素梅前往醫院是爲了探望女兒,而非主動投案,其行爲不符合自首的構成要件,不屬於自首;第二,被告人在較長時間內採用多種工具和方式毆打女兒,其所作所爲已非普通的教育子女行爲,且經公安機關口頭警告後仍不思悔改,沒有悔罪態度,必須懲處;第三,被告人雖當庭認罪,但其虐待持續時間長、次數較多、手段殘忍,且造成被害人輕傷,情節惡劣,不適宜適用緩刑。檢察機關提出對楊素梅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的量刑建議。

在法庭調查過程中,應控方申請,法庭依法通知鑑定人到庭作證。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被告人的犯罪動機、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從輕量刑情節等問題,充分闡明瞭各自的觀點和理由。法庭辯論結束後,被告人楊素梅向法庭作了最後陳述,承認錯誤及違法,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院方面表示,該案將另行擇期公開宣判。“本案中,被告人錯誤的教育方式和觀念致使被害人‘潔潔’(化名)的身心造成了較大的傷害,而作爲檢察官,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我們要第一時間審查起訴,追究刑事責任,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及時干預、救助。”惠山檢察院未成年檢察工作室負責人徐靜超表示,檢察機關將後續適時啓動監護權撤銷和轉移程序。

紫牛新聞記者張建波

編輯張冰晶

主編|陳迪晨

圖片 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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