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接到逮捕通知書的李洪元被告知,華爲向深圳警方報案稱,他在2018年1月31日到何承東辦公室,威脅給予30萬元人民幣,否則將會把逆變電器造假的業務公之於衆。深圳市稅務局通知李洪元華爲補繳了稅款,李洪元向何承東去電,沒有拿到年終獎,申請勞動仲裁。

 2017年9月4日,華爲總裁辦發出了一封由任正非簽署的電子郵件。這封郵件裏,一名叫梁山廣的員工,因爲舉報內部創新造假,被任正非點名升職兩級,並指派一名高管保證他:

  免受打擊報復。

  這封郵件鼓舞了華爲上上下下很多人。也是那一年,一個“胖子”,在會議室門口堵住了任正非。

  這個人叫李洪元。他也要“清君側”,反映自己部門的情況。

  但任正非告訴他,先找別的領導反映。李洪元就給任正非講了範睢說秦昭王的典故。在這個典故里,範睢是繞過丞相反映問題的。

  這故事很感人,但並沒有打動任正非。

  越級反映問題的李洪元的命運,與梁山廣有着天差之別。

  2018年初,李洪元從華爲離職。2018年的12月15日,他被深圳警方以涉嫌泄露商業機密拘留。一同進去的,還有4位華爲前同事。

  華爲總部旁的深圳市龍崗看守所,是這家公司重要的新員工教育基地。新員工們排隊走過二層,從沒有玻璃的天窗俯瞰他們曾經的同事。

  有時候,目瞪口呆的新人們走出看守所後,老員工們會露出會心的微笑:

  習慣就好。

  251天后,李洪元走出了這座看守所。如果不是手裏的錄音存了很多份,這個數字可能會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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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遭此厄運,李洪元對自己的定位自始至終都沒變:

  我對華爲有功。

  2016年底,李洪元在一封匿名舉報信中,向華爲高層反映了自己所在的逆變電器業務存在造假問題,虛構合同高達上億美元。

  作爲一名在華爲工作了11年的員工,李洪元對這個巨大的金額感覺到極度擔憂:

  決定替老闆把這個攤子守住。

  儘管是匿名舉報,在舉報信發出之後,李洪元的小主管身份被擼掉了。申請招人被拒,申請借調部門也不批:

  肯定是暴露了。

  參觀過龍崗看守所、也經常在華爲心聲論壇上瀏覽同事遭遇的李洪元,感覺事情正在起變化。於是他做了一個事後被證明是無比正確的決定:

  買一支錄音筆。

  2017年底,李洪元知道了自己合同到期,公司將不再續約的決定。李洪元表示理解公司決定,但把勞動法看了一遍的他,要求公司給予應得補償。

  2018年1月31日下午,李洪元和人力資源部長何承東及HR袁紅開始了一場關於離職賠償的談判,李洪元按下了錄音筆上的紅色按鈕。

  最開始,這是一場親切友好的談判。李洪元先是表示自己理解公司決定,願意離職,還提出了公司績效評價方式的改進建議。

  談到賠償金額時,李洪元要求拿到2017年的年終獎,並寫入離職賠償合同。而何承東則表示,這是法務部門規定的文書格式不能改,但自己一定會在年終獎發放時,把錢給李洪元。

  談判的整個過程不時傳出笑聲,完全沒有聽到任何威脅。只是在年終獎的發放時間和方式上,有過一個小時的拉扯,兩人勸李洪元:

  你要相信組織。

  最終,李洪元選擇相信組織。在這份稅前補償41萬的離職賠償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離職之後的李洪元回老家照顧生病的爺爺。2018年春節剛過,他收到了袁紅的通知,要求他必須趕回深圳:

  領取賠償和辦理手續。

  此時,李洪元最初的舉報在2018年2月2日換來了十多名該業務高管被通報處罰。

  離職手續已經辦完了,賠償不能轉賬嗎?帶着疑惑,李洪元趕回了深圳,並於3月8日簽署了一份確認書,確認書第二條寫到:

  華爲公司委託員工周婷向李洪元支付離職經濟補償款稅後共計304742元。

  當晚,收到錢的李洪元發現給自己轉賬的賬戶是個人賬戶,他向華爲HR熱線覈實自己的離職賠償有沒有繳稅,沒有得到答覆。之後,他找到了深圳稅務局反映情況。

  2018年9月,稅務局通知李洪元,華爲已經補繳了稅款。

  李洪元沒有等來組織口頭承諾的年終獎。他打電話給何承東,後者說:

  你乾的那麼差,還好意思找我要年終獎。

  因爲沒能拿到年終獎,加之此前談判時何承東承諾年終獎一定會發放給李洪元,李洪元隨即申請勞動仲裁,但這一步並沒有成功。2018年11月8日,李洪元向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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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5日,華爲公司委託法務袁鑫,以李洪元夥同他人以泄露商業機密向公司索要離職賠償爲由,向深圳警方報案。

  很快,李洪元被警方帶走。本應該出席勞動爭議上訴的他,被法院做了撤訴處理。

  令人不解的是,一同被帶走的,還有和李洪元在一個離職員工羣的4名華爲前同事。

  接到逮捕通知書的李洪元被告知,華爲向深圳警方報案稱,他在2018年1月31日到何承東辦公室,威脅給予30萬元人民幣,否則將會把逆變電器造假的業務公之於衆。

  華爲方面後來跟何承東做了切割。他們官方稱這起所謂的敲詐勒索案,是HR何承東爲了掩蓋業務造假事實,自掏腰包,盜用公司公章,向李洪元支付了賠償款。

  華爲在提交給警方的說明函中表示,何承東於2018年3月13日已經被華爲方面免除人力資源部長職務,5月31日起,何承東不再擔任網絡能源產品線的管理人員。

  然而根據轉賬人員何某的供述,這30萬元,有10萬是何承東自行轉賬,20萬元是華爲部門的工作經費,由何承東使用和支配。

  李洪元覺得華爲的報案邏輯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首先,何承東表示自己在1月底被敲詐勒索,然而在2月2日,華爲的處罰決定已經將逆變器業務造假公之於衆,爲什麼3月8日還給自己轉錢?

  第二,如果真的是何承東個人行爲,華爲爲什麼爲個人行爲補繳了稅款:

  你見過被敲詐勒索還去繳稅的嗎?

  但後來,華爲向深圳市稅務局要回了這筆稅款,說是搞錯了。

  李洪元說,他被捕時,一同帶走的,還有那支存放有自己無罪錄音的錄音筆。出獄後,錄音也還在錄音筆裏。

  然而這支錄音筆,爲何沒有成爲讓李洪元被直接釋放的證據,反而需要李洪元再度從後來供職的公司平安保險的電腦裏調取錄音,成了一個謎。

  在被關押整整4個月之後,李洪元見到了妻子給自己僱傭的律師後,說出了憋了4個月的話:

  我在平安保險工作的時候,談判錄音存在了電腦裏。

  在妻子和律師的努力下,錄音得以上交檢察院。

  2019年4月19日和5月17日,檢察院兩次駁回了警方的審查起訴請求,要求再查。

  今年7月4日,警方在對何承東的復訊過程中,他突然改了口供:

  李洪元沒有威脅過我。

  何承東說,威脅的意思是由主管李鵬轉達給自己的。李鵬的證詞翻譯過來只有三個字:

  扯犢子。

  但這並不妨礙警方第三次申報起訴。由於羈押期已滿,檢察院最終在今年8月22日做出了不予起訴的決定。

  被關押了251天的李洪元,終於走出了龍崗看守所。

  11月25日,深圳龍崗區檢察院做出決定,賠償李洪元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79300元,精神撫卹金27755元,共計107522.94元,並向華爲發函,爲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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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現在,李洪元跟我聊時,仍然對任正非使用敬語。重獲自由的他,最大的希望是和任正非面談:

  期望事後能佔用您一個喝咖啡的時間,單獨談談。

  1998年三月,經過多次修正,華爲通過了《華爲基本法》。其中第二條寫着:

  認真負責和管理有效的員工是華爲最大的財富。

  梁山廣和李洪元都認爲自己是認真負責的,簽過“奮鬥者協議”,自願放棄年假的華爲員工們也都認爲自己是認真負責的。

  十年前,《新民週刊》報道過華爲員工連續身故事件,他們記下了一長串的名字:

  胡新宇、張立國、李棟兵、喬向英、張銳……

  但這並不影響公司內部對任正非的崇拜。即便是李洪元,也堅持認爲錯在人力和法務:

  任總身邊有壞人。

  昨天,任總身邊的人沒有帶來道歉,他們告訴李洪元:

  我們支持李洪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爲。

  大象踩你一腳,你可以踩回去。

  這真是一個公正的回覆。

  李洪元事件時間線

  2016年11月21日

  李洪元向公司舉報逆變電器業務造假

  2017年年底

  李洪元合約即將到期,主管明確公司將不再續約

  2018年1月31日

  李洪元同何承東、袁紅進行離職談判,達成一致

  2018年2月2日

  華爲下達了對造假業務高管的處罰決定

  2018年3月8日

  李洪元趕回深圳,簽寫確認書,拿到周婷轉入的賠償

  2018年3月13日

  何承東被免除人力資源部長職務

  2018年5月31日

  何承東被免除網絡能源生產線管理團隊成員

  2018年9月

  深圳市稅務局通知李洪元華爲補繳了稅款,李洪元向何承東去電,沒有拿到年終獎,申請勞動仲裁

  2018年11月

  李洪元向龍崗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8年12月15日

  華爲以泄露商業機密罪報案,李洪元被拘留

  2018年12月28日

  華爲再次補充報案資料,以敲詐勒索罪報案

  2019年1月22日

  李洪元被正式批捕

  2019年3月21日

  警方向檢察院提起上訴

  2019年4月

  李洪元見到了代理律師和檢察官,表示自己有錄音證據,律師拿到了錄音

  2019年4月19日

  檢察院第一次駁回起訴

  2019年5月17日

  警方再次提請上訴

  2019年6月14日

  檢察院再次駁回了警方的上訴請求

  2019年7月4日

  何承東更改了口供

  2019年7月12日

  重新申請上訴

  2019年8月22日

  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李洪元被釋放

  2019年11月25日

  李洪元獲得國家賠償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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