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後攔路“反削”老師?點贊者別再助長暴力了

“你還記不記得我?以前咋削我你還記得不記得?”一段“畢業後,他用耳光報答當年的老師”的視頻在網上熱傳。昨天,欒川縣官方證實了此事,目前警方已立案。

33歲的常某稱打老師時沒喝酒,也沒失去理智,只因20年前,13歲的自己在欒川縣實驗中學讀書時,因家裏沒錢沒權,被該老師任意欺負踐踏尊嚴,多次把他踩在腳底下連踹十幾腳並踹頭,對他的心靈造成了一輩子的傷害。

這樣“解釋”,一部分網友表示不能接受,認爲必須嚴肅依法懲處,但也有很多網友覺得,如果事實屬實,雖然打人在理性上有欠考慮,但從情感上可以理解,甚至有人表示支持,“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打得好”。

老師打學生、踐踏學生尊嚴,當然有錯。但在20年前的師生關係中,體罰還是一種相對“常見”的教育手段,相信很多過來人都有體會。這麼說不是爲老師辯駁,而是說即便當時感到受傷,但隨着時間的流逝,人會逐漸心智成熟,多數人選擇遺忘,或在心裏與老師達成和解。人們願意善意地將體罰行爲解釋爲“對自己好”——這或許也是多數老師的初衷。也有人堅信,現在的成功,離不開當年老師的嚴格管教。很少有人會如常某這般“20年前被欺負,20年後再打回去”。

這固然說明了老師體罰對學生造成的傷害之深、之久,但另一方面也說明,更大的問題還在常某自己。

一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不應出現這種行爲。暴打老師,只能算是低劣的泄憤。正確的“君子報仇”應該是,通過自身奮鬥,成爲更好的自己。真要維權,也應該是通過教育主管部門、校方,或者大方地去找老師,讓老師明白當年行爲對自己造成的傷害,要求賠禮道歉。再不濟,還有網絡曝光,只要事實屬實,自會贏得熱心網友支持,以輿論倒逼老師表態。不是說這些辦法一定有效,而是說對於成年人來說,總會找到一個比拳腳相加更值得嘗試的辦法。

一個法治社會,也不允許這樣的暴力行爲。常某固然要爲自身的極端行爲承擔責任,那些在網上動輒高調點贊吶喊的人,也應該反思自己的言語。其實,在生活中,這些人很少會效仿常某,因爲他們清楚做了出格的事要承擔什麼後果。但他們在網上無節制地挑撥、鼓動,不利於社會公共話題的理性探討,也加劇了崇尚暴力的氛圍,不能不察。

在師生關係、教師懲戒權成爲社會熱門話題的當下,對於常某這樣疑似曾經的“體罰受害者”,也應當引起關注。值得學校與社會嘗試的是,建立一個合法合規又易操作的維權路徑,讓他們能合理維權,這不僅是爲了保護教師,也是爲了保護這些當事人,預防惡性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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