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马上就要到9月了,

中秋+国庆,

很多人想着连休多天,

有的人甚至想出了~

年假不够病假凑的招数,

随便搞个假病假条,

就能不上班白拿工资,

世上真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线人提醒大家,

不要轻易尝试哦!

我们先来看一下具体案例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2017

2.12

陈小姐是某企业员工,2017年2月12日,陈小姐向公司请假,并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至2月17日的病假证明单,载明病假事由为健康查体。

2017

2.20

但2月20日(2月18-19日为休息日)之后陈小姐一直未上班。

2017

2.27

公司以快递的形式向陈小姐送达通知,主要内容为她病假期满后未经任何批准就不来上班,也未履行请假手续,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旷工,要求陈小姐于3月3日前返回公司上班。但该通知未获得陈小姐任何回复。

2017

3.6

公司再次通过快递方式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主要内容为:陈小姐在公司向其送达通知后仍未来上班,该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合理吗?

对此,当事人陈小姐认为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遂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仲裁过程中,陈小姐提供了医院出具的2月20日至3月3日期间的病假证明单。

陈小姐辩称因公司未索要2017年2月20日之后的请假单,所以没有提交,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旷工

公司则称

根据公司规定,如果无法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可以事后补办,但是陈小姐在公司寄送了第一份通知后没有及时向公司说明原因并补办手续,所以公司的处理合法。

最终,仲裁委驳回了陈小姐的请求

仲裁委认为,陈小姐向公司申请病假休息,应提供相应的病假证明,这是陈小姐作为一名劳动者应当遵守的基本劳动纪律

从病假证明单可见,陈小姐2月13日至17日具体病假事由为健康查体,其身体状况并未达到无法及时联系公司并提交相应病假证明的程度

即使当时无法到公司履行请假手续,也应在事后尽快向公司说明情况并补办请假手续。

但陈小姐在长达十多天的时间里都未向公司请假,在收到通知后也未说明原因,即使其确实有病假单,公司在其未及时提交的情况下作旷工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说完病假变旷工的案例,

我们再来说一个给公司假病假条的。

周某2007年3月进入某电器有限公司,担任某店空调部营业员。

2014年10月22日至2015年4月间,他向公司提供其购买的伪造的某医院诊断证明书和相关病历,虚构自己因病须休假的事实,在未实际工作的情况下,骗取公司为其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费、公积金合计15742.76元。

周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被法院判决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分析点评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请病假需要出示病假证明书和诊断证明书、病历等相关材料。病假证明书或诊断证明书通常由就诊医院出具,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

然而,实践中,确实存在个别劳动者伪造病假证明的情况,故用人单位有权对病假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交假病假条骗取相关待遇的行为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且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周某通过购买诊断证明书和相关病历的方式,虚构自己因病须休假的事实,在未实际工作的情况下,骗取公司工资及社保费、公积金,已经构成诈骗罪。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要想玩得开心,

又不被解除劳动合同,

那就乖乖的请假吧,

不要幻想假与工资双赢!

来源 | 中国劳动保障报、深圳人社

编辑 | 王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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