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城市綜合服務能力跟不上戶籍改革要求,即使城市消除了落戶限制,外來人口也未必願意落戶。上述《意見》用了“逐步”一詞,顯示了審慎推進改革的理性態度——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消除,有助於減輕城市完善綜合服務的壓力,讓戶籍改革更有序。

原標題:落戶限制逐步消除考驗城市服務能力

爲重塑新型城鄉關係,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到2022年,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消除。

讓進城農民在城市落戶,也是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方面。近年來,各個城市爲落實一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也爲了爭搶人才提升城市競爭力,落戶條件不斷放開放寬,其中有的城市(如石家莊)已經實現“零門檻”落戶,獲得輿論一致肯定。

但是,一些大城市目前在落戶方面仍有不少限制,有的限制學歷,有的限制年齡,有的以積分來限制。之所以設置門檻,主要是兩種考慮:一是城市根據自身的實際發展需要來選擇落戶人口;二是城市環境資源、綜合服務等暫時還無法支撐更多戶籍人口。

上述《意見》提出“到2022年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消除”,相當於爲城市戶籍改革明確了最後的時間表。這意味着無論是進城農民及農民工,還是大中專畢業生,今後在城市落戶將會越來越容易,公民自由遷徙權將會得到最大化保障。這無疑是巨大進步。

落戶限制逐步消除之後,外來人口自由落戶,不僅能給城市帶來穩定的“人才紅利”“勞動力紅利”,同時還會帶來“消費紅利”,城市經濟社會將步入可持續發展之路。從國家層面來說,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後,經濟就有了穩定的助推器。

不過,到2022年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消除,意味着城市綜合服務在未來三年要加快升級。因爲消除落戶限制相對容易,但提升城市綜合服務能力卻不容易。而且,提升綜合服務能力要走在落戶限制消除之前,才能避免落戶限制消除後帶來的管理及服務壓力。

以住房爲例。外來人口在城市落戶,顯然都要住有所居,而城市能否提供比較完善的住房服務與保障,就是一大考驗。這既需要城市管理者在商品房、租賃房、保障房等方面科學規劃、合理供應,也需要更科學、更嚴格地運用調控手段,防止投機者趁機入市。

再比如,教育、醫療、公共交通等方面,城市服務也要走在落戶限制逐步消除之前。拿教育來說,很多城市已提出學前教育到2020年發展目標,值得肯定,但落實這些目標需要財政投入、監督考覈等保障,而且義務教育及高中教育服務也要相應增加。

如果城市綜合服務能力跟不上戶籍改革要求,即使城市消除了落戶限制,外來人口也未必願意落戶。到2022年如何加快增加城市公共服務和商業服務,以適應戶籍改革要求,需要城市管理者拿出一攬子解決方案。

當然,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也不必過於擔心落戶限制逐步消除後,城市管理及服務難以承受。因爲人口流動、落戶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外來人口在城市是否落戶,不僅要考慮城市公共服務及商業服務,還要考慮城市物價、自身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上述《意見》用了“逐步”一詞,顯示了審慎推進改革的理性態度——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消除,有助於減輕城市完善綜合服務的壓力,讓戶籍改革更有序。

不久前,國家發改委印發的《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中提出,2019年我國將繼續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對於不同人口規模的城市提出了具體落戶要求。可見國家層面在推進戶籍改革、消除戶籍限制方面決心很大,效果值得期待。(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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