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貸買商鋪,湖南一女子虧大了:出租了10年的商鋪“憑空消失”,獲賠138萬的她至今沒見着錢

出品:今日女報譚裏和工作室 文、圖:記者 陳煒

要想富,買商鋪!十幾年前,對於手頭稍微有點積蓄的中年人來說,最流行的賺錢方式基本是這樣的:看準地段,買間商鋪,轉手出租,穩定收入。


今年56歲的永州市道縣女子彭香花,當年就是這股“投資熱”裏的一分子。但不同的是,彭香花卻沒有很多人那麼幸運——她掏空積蓄甚至不惜高利借款湊齊60餘萬元買下的三間“黃金商鋪”,出租過程中屢屢節外生枝,最後乾脆連“商鋪都不見了”。幾經周折,打贏官司獲賠138萬元的 她,至今卻“沒有拿到一分錢”……


“別人買商鋪賺錢,我卻引來了官司和麻煩。”這一系列戲劇化的變故是怎麼來的呢?5月5日,彭香花跟今日女報譚裏和工作室記者說起這十幾年來的投資遭遇,忍不住一聲長嘆。

借高利貸買商鋪,湖南一女子虧大了:出租了10年的商鋪“憑空消失”,獲賠138萬的她至今沒見着錢

彭香花花60萬元買來的黃金商鋪被改建成了電梯。


13年前的大膽投資


4月23日,永州市道縣人民法院。

56歲的彭香花從工作人員手中接過“遲到”近兩個月的《民事判決書》,指着獲賠金額裏的一串數字——“1380126”,反覆問道:“這一百多萬元是賠給我的嗎?”待得到工作人員的肯定後,彭香花仍有些不確定:“麻煩結束了嗎?”

熟悉彭香花的親友都知道,彭香花所說的“煩惱”根源是從13年前的一次大膽投資開始的。2007年8月底,彭香花偶然看到了永州市永盈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永盈房地產公司”)發佈的“名都時代廣場”商鋪銷售廣告。

“商鋪在縣城的黃金地段。”擺過地攤、開過店鋪的彭香花隱隱意識到,這是一個不可錯過的商機。

在與家人細細商量後,彭香花決定放手一搏——除掏空辛苦積攢的10萬元積蓄之外,她又許以高額利息四處借來50萬元。隨後,在2007年9月3日這天,她與永盈房地產公司簽訂了三份《商品房買賣合同》,以60餘萬元的價格購買了“名都時代廣場”第一層36號、52號、66號商鋪,建築面積共計57.03平方米。“它們連在一起,而且就挨着商場進出口。”顯然,有經商經驗的彭香花,在買這三間商鋪時是經過仔細挑選的。

爲了讓自己的投資早日回本盈利,彭香花又在購房當天,與道縣永盈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盈商貿公司”)簽訂了三份《委託租賃協議》,協議約定“由永盈商貿公司負責商鋪租賃、轉租等事項,租金從2008年10月1日起開始計算,至2020年10月1日結束”。

一開始,彭香花的投資還算順利。“光租金,三間商鋪每年一共能拿到近5萬元,而且一年比一年高。”正因爲租金收入十分穩定,很長一段時間,彭香花基本不必關心永盈商貿公司把商鋪租給了誰、作何用途、裝修成什麼樣。

可是這樣的日子終究沒能一直維持下去,不到10年,意外來了。


借高利貸買商鋪,湖南一女子虧大了:出租了10年的商鋪“憑空消失”,獲賠138萬的她至今沒見着錢

彭香花花60萬元買來的黃金商鋪被改建成了樓梯。


“我的商鋪不見了?”

彭香花向今日女報譚裏和工作室記者介紹,2017年,永盈商貿公司因經營不善,拖欠了她和衆多商鋪業主的租金。多次協商無果後,她和其他商鋪業主只好向道縣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訴訟。

“因爲這場官司,生活全被打亂了。”彭香花說,爲了蒐證據、找資料,她幾乎每天都要往永盈商貿公司和法院來回跑幾趟;爲了拿到關鍵文件、獲取證詞,她經常早出晚歸。好在結果讓她欣慰,2017年10月20日,道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支付拖欠原告彭香花的租金及違約金,解除原告彭香花與被告道縣永盈商貿有限公司之間的三份《委託租賃協議》。”

儘管打贏了官司,但彭香花很快又犯難了,“以前商鋪出租都是永盈商貿公司負責,現在委託租賃合同解除後,我們只能自己去找租戶”。幸運的是,在衆多商鋪業主的斡旋下,原來一直從永盈商貿公司手裏租賃商鋪的大潤發超市,決定從業主手裏直接租賃,並按期向彭香花等商鋪業主支付租金。

在這起租金拖欠風波兜兜轉轉之後,彭香花似乎又過上了有穩定收入的踏實日子。然而,沒多久,又來了一場讓人大跌眼鏡的變故。

2019年6月的一天,彭香花突然接到朋友張毅(化名)打來的電話。“你的三間商鋪找不到了!快過來看看!”聽到這個消息,她有點蒙:“鋼筋水泥建成的商鋪怎麼會找不到了?”

但當彭香花走進名都時代廣場,看着一排排熱鬧的商鋪,她驚愕不已,“我的商鋪確實不見了!”

這麼多年過去了,爲什麼直到此時才發現這一問題?彭香花坦言:“剛買商鋪時,那時候商場內雖然是光禿禿的一片,可我記得商鋪在靠近大門口的位置。但自從與永盈商貿公司簽訂協議後,我再沒過來看過。”

那麼,張毅又是如何發現這一情況的呢?原來,張毅是名都時代廣場商鋪業主委員會成員,“爲了更好地出租商鋪,業主委員會需要重新覈對、計算每個業主所購商鋪的位置和麪積”。其間,張毅察覺到不對勁:彭香花的三間商鋪不見了?

彭香花找來商場建築平面圖一一比對,她驚訝地發現,原本規劃設置在商場中央位置的電梯、樓梯竟然悄然“移”到了她的商鋪裏。也就是說,她的商鋪已經變成了電梯和樓梯。更讓彭香花難以接受的是,“我居然完全不知情”。

幾天後,她被告知,因商鋪被改建成電梯、樓梯,“大潤發超市不願意再付租金”。

樓梯、電梯是何時改建的?爲何要改建?彭香花決定爲自己討個說法。

起初,彭香花找到永盈房地產公司法人代表何凝,得到的回覆是:“公司已經被吊銷營業執照,這個事我管不了。”之後,她又找到永盈商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永昌,“他竟然說‘商鋪裏建了樓梯和電梯有什麼關係,反正商鋪還在,等換了租戶,你照樣有租金拿’”。

多次協商無果後,彭香花只得再次打起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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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香花買下商鋪不到兩年,永盈房地產公司與永盈商貿公司就將她的商鋪改建成了樓梯和電梯。


“至今沒拿到一分錢”

作爲彭香花的委託訴訟代理人,湖南如金律師事務所律師鍾致遠在2019年6月30日接手這起糾紛案件後不久就找到了突破口。

4月29日下午,鍾致遠向今日女報譚裏和工作室記者提供了一份落款時間爲2009年2月26日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記者從文件中看到,建設單位爲“永盈房地產公司”,合同開工日期爲“2008年12月8日”,竣工日期爲“2009年7月31日”。

對此,鍾致遠解釋道,彭香花買下商鋪不到兩年,永盈房地產公司與永盈商貿公司就委託北京中外建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設計製作了工程名稱爲“道州名都時代廣場改建工程”的一套圖紙。圖紙裏顯示,彭香花三間商鋪的位置被設計成了樓梯和電梯。”

鍾致遠說:“我們到現場測量後發現,她的商鋪幾乎被全部侵佔,已經失去了商鋪經營的作用。”原本的建築設計爲何突然改動?帶着這個問題,5月1日上午,記者多次致電永盈房地產公司法人代表何凝,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記者發現,彭香花在“民事訴狀”中這樣寫道:“永盈商貿公司和永盈房地產公司之所以要建造樓梯與電梯,是因爲(商場)三樓以上的樓層租戶,有酒店、有銀行、有商家經營辦公,如果不在我的商鋪位置建樓梯和電梯,商場的商業價值會大打折扣。”

“將我的商鋪改建成電梯、樓梯,還不通知我,事後也不跟我好好協商,這完全是損人利己。”基於此,彭香花委託鍾致遠律師於2019年7月15日向道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永盈房地產公司和永盈商貿公司“將被樓梯、電梯佔用的商鋪恢復原狀,並賠償恢復原狀前的租金損失;如無法恢復原狀,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1710900元”。


借高利貸買商鋪,湖南一女子虧大了:出租了10年的商鋪“憑空消失”,獲賠138萬的她至今沒見着錢

彭香花應獲的138萬元賠償金,在法院判決70天后仍“一分錢也沒拿到”。


最終,道縣人民法院於2020年2月26日依法作出判決:“永盈商貿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20日內賠償彭香花財產損失1380126元;永盈房地產公司對賠償金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儘管這份判決書“遲到”了近兩個月才交到彭香花的手中,但最終勝訴的結果還是給她帶來了不小的安慰。不過,打贏官司的彭香花又開始憂心忡忡,她覺得麻煩還遠沒有結束。

5月6日上午,她告訴記者:“判決書要求兩家公司在判決生效20天內支付賠償金,現在距離判決已經過去70天了,我還是沒拿到一分錢。”


編輯:陳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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