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日前,深交所對海航投資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收購華安財險7.74%股權的相關問題。

4月29日,海航投資發佈公告稱,擬支付現金收購海航資本持有的華安財險7.74%股權。

公告顯示,海航投資目前已經與海航資本簽署了《收購意向協議》,擬收購後者持有的華安財險7.74%股權。公司目前持有華安財險7.14%股權,若交易完成,公司將持有14.88%股權。

目前,華安財險第一大股東爲特華投資控,持股比例20%;海航資本爲第三大股東,持股比例12.5%;海航投資爲第八大股東,持股比例7.143%。

2016年,海航集團曾計劃通過旗下的渤海金控(現已更名渤海租賃)收購廣州市澤達棉麻紡織品有限公司所持華安財險的

14.77%股權。不過,這筆交易後來宣佈取消。

公開資料顯示,華安財險成立於1996年10月,總部設於深圳,註冊資本21億元,主要經營各種財產險、責任險、信用保證險、農業險、意外傷害險、短期健康險和再保險業務。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華安財險經審計總資產爲184.4億元,淨資產爲50.2億元,2019年經審計營業收入136億元,淨利潤1.6億元。

對於此次收購,海航投資此前表示,華安財險屬優質標的,增持其股權有利於爲公司帶來投資收益,將提升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一問:說明違規擔保發生的具體情況

海航投資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其以9.12 億元銀行定期存單作爲質押,爲關聯方海投控股取得洛陽銀行長江路支行9.12億元借款提供質押擔保,上述資金將用於公司對華安財險的股權收購。海航投資的控股股東海航資本與海投控股互爲一致行動人,上述擔保構成關聯擔保,尚未通過股東大會審議。

據此,深交交易所要求海航投資、控股股東、被擔保方等相關方覈實並說明違規擔保發生的具體情況,同時說明公司知悉上述違規擔保的時間,是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以及結合對違規擔保事項的評估情況,說明公司是否應當對上述違規擔保事項計提預計負債;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違規擔保事項,並儘快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問:此前爲何放棄優先購買權

海航資本持有華安財險7.74%股權,海航投資持有華安財險7.14%股權,深交所要求說明海航投資2019年底宣佈放棄華安財險部分股權優先購買權暨關聯交易,原因是否真實、準確,放棄優先購買權是否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本次收購華安財險7.74%股權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放棄優先購買權後又進行收購的主要考慮,收購相關資產是否有利於維護上市公司利益;以定期存單質押用於借款、質押資金用於收購華安財險股權 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上述違規擔保的具體解決措施及預計解決期限。

2019年12月31日,海航投資披露的《關於放棄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優先購買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顯示,放棄對華安財險相關股權的優先購買權。

三問:說明持有的非受限貨幣資金情況

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末,海航投資貨幣資金17.04億元,其中受限資金9.12 億元,受限原因系銀行借款質押擔保。

深交所要求海航投資說明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的非受限貨幣資金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具體金額、存放地點、存放類型、使用安排等;貨幣資金目前是否存在其他使用受限情況或潛在受限情況,如有,請說明受限金額、受限原因、相應信息披露情況等;是否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存在聯合或共管賬戶或其他協議約定等情形,並分析截至目前持有貨幣資金的安全性及可收回性等。

四問:說明公司股票是否存在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處理的情形

結合上述三條問題回覆、生產經營情況等,逐項覈查說明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規則》第13.3.1條規定的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處理的情形。請公司獨立董事、年審會計師覈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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