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通知來看,央行對移動金融APP安全問題,主要從提升安全防護、加強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提高風險監測能力、健全投訴處理機制、強化行業自律5個方面進行了管理規範,並對備受關注的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劃定了四大紅線。孫揚同樣指出,此前移動金融APP在市場上開展其實是較爲無序的,缺乏全面治理,此次規範的下發和試點的啓動,對於金融APP治理來說,可以稱之爲一個里程碑式的事件,此後,不但從事金融業務須有相應許可,在獲取用戶信息時也須遵守相應規範,同時對用戶信息的保存、使用、流轉等,都須在監管範疇下進行,有利於從金融供給側層面,對一些非法金融行爲進行有效出清。

隨着金融業移動金融客戶端應用軟件(以下簡稱“移動金融APP”)備案試點工作的開啓,關於移動金融APP的監管頂層設計也浮出水面。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央行此前已向部分金融機構定向下發《關於發佈金融行業標準加強移動金融客戶端應用軟件安全管理通知》(以下簡稱“通知”),12月5日,北京商報記者獲悉了該通知全文。從通知來看,央行對移動金融APP安全問題,主要從提升安全防護、加強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提高風險監測能力、健全投訴處理機制、強化行業自律5個方面進行了管理規範,並對備受關注的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劃定了四大紅線。有分析人士稱,央行此次通知對金融行業來說意義重大,今後對移動金融APP治理,監管將走向“事前的事前”,以確保不侵犯消費者權益,不濫用消費者數據。

央行給移動金融APP戴“緊箍”這四大紅線碰不得

劃明四大紅線

在移動金融APP安全規範中,針對個人金融信息泄露問題的整肅已成爲重中之重。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方面,央行從信息收集、使用、傳輸、存儲等多個環節中,爲各金融機構劃定了四條紅線。

首先,在收集、使用個人金融信息時,央行明確,各金融機構不得以默認、捆綁、停止安裝使用等手段變相強迫用戶授權,不得收集與其提供金融服務無關的個人金融信息。同時,金融機構應採取數據加密、訪問控制、安全傳輸、簽名認證等措施,防止個人金融信息在傳輸、存儲、使用等過程被非法竊取、泄露或篡改。而在信息使用結束後,各金融機構應立即刪除敏感信息,在客戶端軟件卸載後不得留存個人金融信息。此外,金融機構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與用戶約定,不得泄露、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入提供個人金融信息。

對此,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授徐偉棟指出,對於移動金融APP的合規化其實目標很明確,主要是從金融產品、風控與貸後的需求出發,尋找“最小”、“必要”的信息項,然後提交客戶端開發出相應的提取信息功能,而不是以前的、客戶端一股腦把能拿到的信息都塞到後端入庫,再看哪個信息可以用來加工變量。

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孫揚則指出,金融行業監管一直呈趨嚴態勢,包括從金融業態強監管、金融科技強監管、金融數據強監管等多方面來看,均在穩步推進。而從此次規範來看,移動金融APP監管已走向深水區,後期監管一定會將個人信息保護、移動金融APP、金融數據等都納入非現場檢查的重要範疇。

首批23家機構參與備案試點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移動金融客戶端應用軟件安全管理,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也已開始行動。12月3日,協會在京召開移動金融APP備案管理工作試點啓動會議。會議明確,各試點機構應於2019年底前完成首批試點備案申請。

下一步,協會將會在全國範圍內分批次組織開展APP備案推廣,並逐步落實風險信息共享、投訴處置機制以及行業公約、黑白名單、自律檢查、違規約束等自律管理工作。

試點啓動會上,央行科技司司長李偉指出,針對當前一些金融機構客戶端軟件存在的安全防護能力參差不齊、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仿冒釣魚現象突出等問題,各金融機構要建立客戶端軟件安全管理全程覆蓋機制,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客戶端軟件監督處置機制。

北京商報記者從相關知情人士處獲悉,本次備案試點主要本着機構自願申請的原則,首批參與移動金融APP備案申請的有來自銀行、證券、基金、保險、支付等領域的23家試點機構,目前協會已出具體試點方案。該人士推測,“從首批申請機構類型來看,目前主要是從持牌類金融機構開始試點,後續協會或將根據試點情況,進一步完善備案流程,統一行業標準和備案規則,從而進一步將備案覆蓋至更多金融業務類型從業機構。”

“試點一事對行業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一方面有利於形成行業標杆效應,另一方面,部分不規範的公司也會按照相應要求進行整改。”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儘管首批試點爲持牌機構,但不乏後期會拓展至互聯網金融類公司,只要有金融相關業務的移動APP,都應該會受到同樣的規範。

孫揚同樣指出,此前移動金融APP在市場上開展其實是較爲無序的,缺乏全面治理,此次規範的下發和試點的啓動,對於金融APP治理來說,可以稱之爲一個里程碑式的事件,此後,不但從事金融業務須有相應許可,在獲取用戶信息時也須遵守相應規範,同時對用戶信息的保存、使用、流轉等,都須在監管範疇下進行,有利於從金融供給側層面,對一些非法金融行爲進行有效出清。

“頑疾”何解?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部分移動金融APP安全問題,監管除加強審覈規範外,同時也加大了對違規行爲的打擊力度。12月4日,國家網絡安全通報中心官方披露,2019年11月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已集中查處整改100款違法違規APP及其運營的互聯網企業。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被查處下架整改的百款APP中,銀行和貸款等金融類APP爲“重災區”,其中不乏光大銀行、天津銀行等持牌類金融機構。

不過,光大銀行回應稱,高度重視提升客戶體驗與客戶隱私信息保護工作,切實保證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目前提示的用戶隱私政策條款符合相關要求。手機銀行APP一直正常運行,從未停止過服務。天津銀行在官網發佈聲明稱,截至目前,我行未收到任何行政機關要求“天津銀行手機銀行APP”下架的官方通知,“天津銀行手機銀行APP”正常面向公衆提供下載、更新、使用等服務。

移動金融APP屢現違規,具體如何破題?多位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一致認爲,要根治金融行業APP“頑疾”是一場“持久戰”,仍需監管方、應用商店運營者、APP運營方等多管齊下、多方參與治理。

中國民生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郭曉蓓指出,除了監管部門持續加大APP治理力度外,各金融機構也應嚴格按照規範要求,構建全流程安全管控體制,覆蓋APP軟件開發、發佈、使用、維護等全生命週期,對於網絡攻擊、信息泄露等行爲,應採取相應措施予以打擊,確保系統平穩運行。而對於金融科技公司而言,則應從在軟件設計前就準確、充分評估相關風險,植入安全程序進APP系統,在使用前進行多次模擬實驗。

在孫揚看來,下一步移動金融APP治理推進重點,仍要嚴把審覈關。目前是申請備案階段,後期應把好源頭審覈關,比如應用商店運營者或相應網站應履行好平臺審覈責任,配合監管部門或自律協會,對金融APP從業資質、業務合規性等進行審覈。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從業者若違規使用個人信息,肯定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建議金融機構和互金企業,務必遵守監管規定,學習法律知識,配合協會和監管,後期做好相應備案。包括在各自APP的開發、上架,以及數據保存等方面,都應建立一個更加嚴格的流程和制度。此外,還要對APP開發人員運營人員等做好相應培訓,以做到合法合規。” 孫揚稱。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實習記者 劉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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