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這也造成了,對於之前網絡流傳面對“55斷更節”閱文制裁作者甚至QQ自動刪除網文作家保存不利於閱文言論將會被自動刪除的傳言時,閱文的解釋與聲明幾乎完全不被網友信任。其他作者雖然並不像天下霸唱一樣悽慘,但在多次有作品改編時,作者並未能獲利、同時因改編反受風評困擾的現狀,也造成了現在的狀況:閱文合同事件或許更該被稱作大衆對原作作者的著作財產權愈發重視後的反撲。

原標題:55斷更節後,閱文懇談會不是“網文圈地震”的句號

網視導讀:“閱文霸權合同”的傳言發酵了四天之後,閱文發起的懇談會爲這件事畫上了一個分號。

然而有關作者權益與版權開發還未能徹底明晰,《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的時限還未截止,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作者們的著作權、收益,都依然會不僅是網絡文學作者、讀者們關注的重點。

“閱文合同風波”的稱呼是誘因而非本質,這件事已經不是閱文一家的事,或許早該被稱爲“網絡文學版權風波”。

騰訊入主閱文,諸多傳言出現

2020年4月27日,閱文集團宣佈管理團隊調整,現任聯席CEO吳文輝和梁曉東、總裁商學松、高級副總裁林庭鋒等部分高管團隊成員辭任。

同時,騰訊影業CEO程武出任閱文集團CEO和執行董事,騰訊平臺與內容事業羣副總裁侯曉楠出任閱文集團總裁和執行董事。

4月28日起,網絡流傳出一版閱文作者新合同。在網絡上,5月2日,一份來自龍空的解讀讓這件事被熱轉:作者創作的作品直到作者死後50年版權均歸於閱文;著作權被讓渡給閱文;在無法享受集團福利的情況下創作;閱文擁有作者下一部作品的優先權;作者獲得收益爲扣除運營成本後的淨利潤分成。

而傳聞中,騰訊更將會以大力推廣免費小說的形式,拉動小說流量,打造IP產業上游。如果成真,這無疑在動搖網文20年發展以來終於培養成功的付費健康發展根基。

在這樣的解讀下,簽約作者在閱文旗下簡直是奴隸式碼字工。於是在5月5日,有許多作者自發參與了“55斷更節”,以斷更的形式抗議霸王條款。

傳言並存,閱文集團闢謠無力

在這樣完全負面的輿論環境中,閱文集團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儘管在輿論的風波中儘量發聲,對部分內容進行闢謠,但是層出不窮的各類事件還是讓整件事依舊充滿的火藥味。

包括已故作家賊道三癡作品被封的同時在其他平臺免費上線的事件,也成爲了事件重要導火索之一。

這也造成了,對於之前網絡流傳面對“55斷更節”閱文制裁作者甚至QQ自動刪除網文作家保存不利於閱文言論將會被自動刪除的傳言時,閱文的解釋與聲明幾乎完全不被網友信任。

相比較各類傳言,或許只有閱文的懇談會算是唯一相對明晰的發聲。

懇談會的公告內容中,對於作者主要關注的內容都進行了回應:

1. 承諾會修改合同

2. 著作財產權的授權分級,作者自行選擇

3. 付費和免費書庫分類規劃,匹配不同的渠道和收益體系,作者自行選擇

4. 全勤獎等福利不會取消

5. 一個月內推出新版合同

然而,在新版本合同並未出現之前,有關作者著作財產權的討論一直都不會停止。

同時,一方面是對於正在徵求意見中的《著作權法修正案》的討論,另一方面是有業內人士蔣勝男提出,需要一份由國家規定的《網絡文學制式合同》制裁可能存在的霸王條款,兩種更加權威的解決方案正在被熱切討論。

事件誘因:合理不合情的版權亂象

閱文此次的霸王條款傳言之所以會有這麼大的影響,還是有諸多誘因在前。

2019年,晉江對站內內容實行大規模鎖文後,“鎖文收費”的騷操作讓作者的修改權被侵犯,2017年曾經流傳的晉江霸王條款重新登錄熱門。

在過去的數年中,知乎、龍空均有對晉江簽約模板的吐槽。

內容上的更新要求和解約前提,都成爲了晉江作者身上嚴格的枷鎖,在此之前,有關簽約期間作者所撰寫其他文字內容的版權歸屬,也是晉江簽約合同中爭議的一環。

但晉江在女頻網文網站中的一家獨大,也讓想要創出一片天的作者缺乏選擇餘裕。

依舊有望脫離的性質,也讓這明明十分嚴苛的條約變成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但對於此次引起風波的起點合同,其解讀已經完全嚴苛過線,閱文的體量更超出晉江許多,引發的反響不可同日而語。

另一方面,讓相關事件引起重視的內容,是有關於天下霸唱的兩個案子。

在4月27日,天下霸唱起訴出版社侵權的案件勝訴時,他還輸了另一個案子,而最後的結論網視互聯對此事評論的標題便可以概括——《你沒看錯,天下霸唱被判侵權《鬼吹燈》》。

在對《鬼吹燈》的繼續創作上,除非持有《鬼吹燈》版權的玄霆公司授權,不然就算是天下霸唱也無法使用這三個字。

明明天下霸唱確實是《鬼吹燈》系列的作者,但同樣是他寫作的《牧野詭事》使用了《鬼吹燈之牧野詭事》的名字後,也會被判定爲侵權。

因爲2007年,玄霆公司就從天下霸唱處購買了“除中國法律規定專屬於作者權利以外的全部權利”,並在合同中承諾了限制創作。

所以,在天下霸唱未對合同提出異議前,這確實是一個合法的結果,但並非符合情理、看客期待的結果。作者、勞動者無法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利、甚至反受其害,絕對並非所有人與法律期待的結果。

其他作者雖然並不像天下霸唱一樣悽慘,但在多次有作品改編時,作者並未能獲利、同時因改編反受風評困擾的現狀,也造成了現在的狀況:閱文合同事件或許更該被稱作大衆對原作作者的著作財產權愈發重視後的反撲。

結語

爲IP主要來源的網絡文學產業,創立至今不到20的產業,完全可以稱作產業從自10年前興起的模式,將一個擁有潛力的作品進行全產業鏈開發帶來的超額利潤,又讓“IP時代”成爲了必然的趨勢。

綜合而言,***絡文學在世界獨領風騷的發展,讓網絡文學作品的開發擁有着先驅、缺少參考對象的客觀屬性

在這樣過去難以預估的發展過程中,無論是彎路還是陣痛,都是於產業中無數人員難以避免的困境。

但是,這樣的局面終究需要被糾正,需要更加細緻、公正的規則約束,才能讓網絡文學更加蓬勃發展。

55斷更節作者堅決的表態和閱文懇談會陳懇的澄清,都不是事件的句點,而僅能稱爲事件暫且告一段落的分號。行業的立法完善,纔會讓這場“網文圈地震”真正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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