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臺灣5名警察爲績效讓毒販栽贓無辜者換脫身 均獲刑)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桃園縣平鎮市派出所前所長吳彥霖2012年爲達到績效,同意4名警察跟毒販談“交換條件”,讓毒販給無辜者栽贓涉槍案來換取脫身。法院近日判處5名警察5年至6年6個月徒刑。

檢方調查顯示,臺灣桃源縣平鎮市派出所2011年相關工作績效墊底,派出所巡佐丁政豪2012年1月17日掌握劉姓男子違規持槍線報,爲達到績效,便與3名警員跨轄區違規搜查,查獲毒品,未查到槍枝。劉姓男子擔心遭通緝的陳姓女友被抓,央求警方網開一面。

警方表示“缺槍枝績效”,劉某承諾提供線索來換取自己和女友脫身,警方答應這項“交換條件”,未將劉某送辦,任由他聯繫朋友說明“槍換人”情況。劉某的朋友假借“拜訪葉姓同學”名義,將槍彈偷偷放到葉某工廠的天花板內栽贓,讓警方來個“人贓俱獲”。

“交換條件”達成後,警方隨即同意劉某帶女友離開,等於釋放2名嫌犯,並將“查獲槍彈、毒品”經過製作成筆錄,經由多名警員簽名後,移交檢方偵辦。遭誣陷的葉姓男子被起訴,審理過程中不斷向法官喊冤。

檢方察覺異常,意外發現劉某當時因販毒被列爲通訊監察對象,緊急調取監聽記錄,聽到他曾交代友人栽贓的鐵證。

檢方2014年10月對吳彥霖等4人申請羈押獲准,另有1人潛逃,目前通緝中。

法院近日認定此案性質惡劣嚴重,判處5名警察5年至6年6個月徒刑。

王麗珊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王麗珊_NBJS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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