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神木少女被迫賣淫致死案宣判,受害人母親:想申請檢察院抗訴

40歲的李秀娟(化名)生活在失去女兒的痛苦中。她說,這是一種無法緩解的痛。“你知道我寫申訴材料的時候哭過多少次?”

2018年9月23日,15歲的女兒吳婷(化名)被人強迫賣淫,並毆打致死,隨後,遭分屍掩埋。

時隔一年多,2019年12月5日,陝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除一名涉案人被判無期徒刑外,其餘五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2月5日晚,李秀娟告訴澎湃新聞,她對判決結果不滿意。

李秀娟說,她不知道榆林市人民檢察院是否會抗訴,以及抗訴的結果,但她會盡最大的努力去申請,她希望嚴懲兇手。

  [對話]

澎湃新聞:今天(5日)上午開庭宣判,你們人在哪裏? 

李秀娟:早晨9點多,榆林總院的人打電話讓我們過去。在路上,我們就想着終於要宣判,這個案子終於有結果了。我們最初就想着“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他們必須要判死刑。 

11點、12點的時候在神木法院的大廳裏拿到宣判結果,當時有我和我丈夫、還有孩子的姑父、律師四個人。他們把宣判結果遞交到我手裏告訴我,犯罪嫌疑人分別判了幾年,然後讓我們簽字壓手印。 

澎湃新聞:聽到宣判結果,你當時什麼反應?

李秀娟:當時我聽到這個宣判結果,眼淚就掉下來了,爲什麼是無期徒刑,心裏很難受,我丈夫低着頭。不滿的原因是沒有判死刑,還有一個是宣判結果沒有提到嫖客韓某某。 

澎湃新聞:期間有接觸過犯罪嫌疑人家屬嗎? 

李秀娟:沒有。他們沒有道歉,連電話道歉也沒有。 

澎湃新聞:下一步你們有什麼打算?

李秀娟:申請榆林市人民檢察院抗訴。女兒現在在殯儀館裏,當這件事情解決完之後,我不想在這裏住,想要回山西的鄉下,跟丈夫種點地。 

澎湃新聞:你對檢察院抗訴的結果有把握嗎? 

李秀娟:這個我不知道,盡我最大的努力。一年多的時間,我就在想什麼時候判決結果能下來,結果判下來沒有一個死刑的,還有三年零六個月的。判決當中,沒有提到嫖娼的韓某某,我要追究韓某某的刑事責任。韓某某教唆未成年人,種種原因就是因他而起。

澎湃新聞:最後一次見到吳婷是什麼時候? 

李秀娟:2018年9月22號,女兒遇害的那一天,她跟往常一樣,我走的時候是晚上6點多,因爲我在附近一家KTV做保潔工作,23號凌晨才下班。

澎湃新聞:從2018年9月,吳婷被害到今天宣判,這一年多時間你家裏發生了哪些變化? 

李秀娟:這一年當中,自我女兒出事,我和老公沒有出去工作,一直寫實名舉報信和申訴書,要還女兒一個公道。我們家也沒有什麼經濟來源,前段時間跟我朋友借了2萬元錢。 

女兒走了一年多,時間對我來說過得都慢了,沒有以前快。我身體也不太好了,一直喫藥,我跟醫生說,我總是驚慌,晚上睡不着,醫生讓我喫一種安心丸,給我還配了中藥,喫了半年多了。 

澎湃新聞:是什麼支撐你一直寫申訴材料? 

李秀娟:你知道我寫申訴材料的時候哭過多少次?誰能理解我做母親的心理有多麼的難受?一直支撐我的就一個念頭,我女兒死的太冤了。 

澎湃新聞:你會想起你女兒嗎?

李秀娟:我經常會想起她,有時候一個人坐,無聊的時候看看她以前用過的東西,在家裏面會給女兒整整衣服。有時候閉上眼睛,好像女兒就在身邊,經常夢見女兒。你想想,失去女兒的心有多痛,根本緩解不了,女兒從小就是我一手帶大,十幾年有多少個日夜? 

這一年會感覺特別無助,這個事情咋解決,(才能)還我女兒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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